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修例風波 快閃堵路19歲女判社服令17歲男入更生中心 其餘3人囚10周

政事

修例風波 快閃堵路19歲女判社服令17歲男入更生中心 其餘3人囚10周
政事

政事

修例風波 快閃堵路19歲女判社服令17歲男入更生中心 其餘3人囚10周

2022年01月11日 18:10 最後更新:18:20

港府2019年10月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翌日在灣仔的「快閃」示威堵路中26人被捕,其中涉案3男2女早前否認暴動罪、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等罪。經審訊後,5人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至於違《禁蒙面法》罪,除19歲女學生早前認罪外,其餘4人均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指,案發當日乃《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生效情況被傳媒廣泛報道,眾被告無可能不知道干犯罪行的後果,判認罪女生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17歲男生入住更生中心,其餘3人則入獄10星期。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高官判刑時指,當日現場人數眾多,對社會的傷害更嚴重,不同意辯方指本案案情相較案例輕微。再者,案犯當日乃《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獲傳媒廣泛報導,眾被告無可能不知道違反法例的後果,應以10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高官續指,更生中心可同時達到更生懲處的效果,遂按報告建議判首被告林顯誠入住更生中心。早前承認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的次被告李安翹,其報告內容正面,從中可見她有真誠悔意,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其餘3名被告均為成年人,雖然他們都有良好背景,且熱心服務社會,但上述因素並非減刑理由,因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阻嚇性,判處10週監禁。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17歲中六男生林顯誠、19歲女大專生李安翹、23歲女大專生蘇雅賢、24歲男大學生謝兆雄及28歲男音樂自由身工作者陳樂燊全部否認1項暴動罪,即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及軒尼詩道與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的一段路參與暴動。5人另涉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除李安翹外,其餘4人均否認控罪。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審理。

由左至右:陳樂燊、蘇雅賢、李安翹及謝兆雄

由左至右:陳樂燊、蘇雅賢、李安翹及謝兆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