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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被控兩項非法集結 押4月再訊

政事

王婆婆被控兩項非法集結 押4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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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被控兩項非法集結 押4月再訊

2022年01月13日 17:09 最後更新:17:11

2019年8月11日,港九均有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入夜後演變成多區「快閃」示威。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事隔兩年半後被警方落案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指她於鰂魚涌及太古兩個港鐵站附近的非法集結現場揮舞英國國旗。她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3日,但法庭會於2月10日再開庭,以待被告確認是否收齊控方文件或是否有更多文件方面的要求。被告表示希望法庭拒絕讓她保釋,主任裁判官終仍批出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若被告接受便簽名核實,否則還押懲教看管。

「王婆婆」王鳳瑤。資料圖片

「王婆婆」王鳳瑤。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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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鳳瑤(65歲)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鰂魚涌港鐵站A出口內的出入閘口,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她另被控於同日在西灣河康山道近太古港鐵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

王婆婆獲准保釋不得離港。資料圖片

王婆婆獲准保釋不得離港。資料圖片

「王婆婆」。資料圖片

「王婆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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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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