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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中的案件怎能干預?

政事

法院審理中的案件怎能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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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中的案件怎能干預?

2016年12月29日 12:57 最後更新:13:16

民陣元旦日發起遊行,訴求包括要求律政司撤回對4 名立法會議員的司法覆核,召集人區諾軒話,律政司用公帑入稟,干預立法會選舉結果,係政治檢控。又話,訴求係針對律政司行為是否恰當,非利用民意向法院施壓。

法律界人士說,區諾軒此說屬偷換概念,政治人物可向政府提供意見,但當官司已進入司法程序,排期審理時,餘下事情就應由法庭處理,任何人士嘗試干擾提出訴訟方,這次係律政司,或干擾法庭判決,都係向法庭施壓。

試想有幾萬人上街,律政司不撤控,法庭判決是否真不會受群眾壓力影響?法律界人士認為,案件已入稟法院,唔應該提出任何形式的政治訴求,遊行固然不對,如早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話想組織三百多名泛民選委,要特首候選人同意撤銷對四人DQ申請,才投票選他,都係干擾司法的行為。

法律人士說,港人珍視法治,唔應該以政治破壞法治,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就要由法庭處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經民聯工程界立法會議員卜國明表示,大埔宏福苑採取「易地重建」比較可行。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卜指他早前提出「原址重建」的說法,是假設可用「原址原圖則」重建,以節省地基打樁時間,但其後考慮到宏福苑樓齡超過40年,圖則已不符合現行消防標準,原有地基亦已無法重用。

卜國明在港台節目上表示,如能覓得熟地易地興建屋苑,就可省去拆卸原有樓宇的步驟,直接打樁及建屋,大大縮短整體工程時間。他指出,大埔頌雅路西的熟地是合適的地點,可考慮用組裝合成建築法(MiC)興建。

卜國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卜國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於在宏福苑原址興建紀念公園,卜國明說,香港土地資源珍貴,加上附近已有廣福公園,認為用作興建其他社區設施更為合適,至於是否再興建住宅,就仍需社會再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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