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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旺暴案加控襲警罪 明年1月18日開審

政事

梁天琦旺暴案加控襲警罪 明年1月18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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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旺暴案加控襲警罪 明年1月18日開審

2017年10月14日 13:37 最後更新:13:38

去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案,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黃台仰等八人被控暴動等罪,今到高院應訊,經三小時閉門預審後,據悉,梁天琦將被加控一項襲警罪,另一名被告林傲軒被加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將在12月9日進行第三次預審,並改至明年1月18日開審。

梁天琦等人今到高院應訊。

梁天琦等人今到高院應訊。

在高院審理的暴動案共有10名被告,但已分為兩案處理,而今日只處理8名被告,依次為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 、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及林倫慶(24歲);至於「美國隊長」容偉業(32歲)及袁智駒(25歲)已被分案出來,今日並沒有到庭。

去年發生旺角暴亂事件。(資料圖片)

去年發生旺角暴亂事件。(資料圖片)

本案八名被告合共被控10項控罪,黃台仰被控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三罪,梁天琦被控兩項暴動、一項煽惑暴動及新加控一項襲警罪,其餘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和非法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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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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