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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男被控暴動提訊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政事

9男被控暴動提訊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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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男被控暴動提訊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2022年01月19日 16:58 最後更新:17:06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集結於金鐘一帶,有人以鐵馬衝擊警方防線,9名男子當場被捕,包括一對17歲孿生兄弟。9人全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其中一人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今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7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院文件。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各人以現金5000元保釋, 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凌晨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及一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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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周子瑋(37歲,項目主任)、黎穎豪(19歲,學生)、陳景行(20歲,學生)、陳俊僑(20歲,遊戲中心職員)、戴嘉平(17歲,學生)、戴嘉正(17歲,學生)、袁恩霖(31歲,汽車技工)、黃家祈(29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28歲,廚師)。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名人士參與暴動。黎穎豪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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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金鐘一帶道路。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金鐘一帶道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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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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