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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香港像躺平的美國……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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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香港像躺平的美國……

2022年02月18日 21:01 最後更新:02月20日 21:29

香港走入疫情困局,多多少少也受Omicron病毒就是大號流感和鼓吹香港要考慮躺平的思想影響。

美國就是一套躺平式電影,讓大家率先看到結局。即使美國還未算是躺得最平的西方國家,只是半躺平狀態,已經造成大量國民的死亡。香港想學習美國躺平,請先想想能否接受美國這樣的後果。

美國東岸因為疫情稍稍平復,多個州份宣布取消在室外和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的規定。而美國南部和西部,疫情仍處於高水平。德國媒體《德國之聲》報道,當大家以為Omicron症狀輕微,不用擔心的時候,美國因新冠病毒而死亡的人數高得令人咋舌,全國每日有2500人死於新冠病毒。兩年以來,美國因新冠病毒而死亡的人累計達到95.5萬人,不用一個月,死亡人數就會超過100萬。

《德國之聲》指出,很多人以為Omicron變種病毒相對溫和,所以死亡病例不會隨著感染數字激增而激增。但事實上,美國死於Omicron的人數已經多過Delta變種病毒所帶來的,還未計美國現在比Delta流行時大規模接種新冠疫苗。

我插入和香港的比較。美國一個月因新冠病毒死亡約75000人,等於總人口的0.023%,若香港學足美國,同樣爆疫,同樣躺平,按人口比例,香港一個月會死1680人。這是一個極其恐怖的數字,相信沒有香港人夠膽出來說可以接受。

順帶一提,有評論說每年的流感也會死人,但我翻查了過去幾年香港的因流感死亡的人數,一年只是100至300多人不等,即每月約10人至20多人。Omicron在美國帶來的死亡率,絕對遠高於一般的流感。

《德國之聲》為美國Omicron流行,造成很多人死亡,提出兩個原因。第一是疫苗接種率偏低。美國只有64%的人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接種了第3劑加強劑的,只有27%。而德國有75%的人已完成兩劑接種、50%的人接種了第3劑加強劑。而美國屬於高危群組的人,即65歲以上的人,還有11%的人未完成兩劑接種,有42%的人未接種第三劑加強劑。《德國之聲》認為疫苗接種率不夠高是美國死亡率高的主因。

我又插入和香港的比較。香港完成兩劑疫苗接種的人佔總人口68.8%,略高於美國的64%,但完成第3劑接種的,只有18.5%,遠低於美國的27%,而香港60歲以上的高危群組的接種率未完成接種兩劑疫苗高達41.5%,比美國65歲以上的人只有11%的人未完成兩劑接種多很多。如果香港出現像美國的大流行,恐怕會比美國死得人多,特別是接種率低的老年人!

第二是低收入人群的基礎病。《德國之聲》指出,美國人有超高的肥胖率和糖尿病,是導致很多人因新冠病毒死亡的另一原因。美國有3700萬人患有糖尿病,佔全國人口十分一以上,在西方發達國家居首。美國越低收入的人群,患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比例越高,新冠病毒對美國草根階層的殺傷力很大。

香港有70多萬糖尿病患者,和美國一樣人口的十分一。加上香港此前有很多反對打疫苗的言論,令到很多有基礎病的病人,都不敢接種新冠疫苗。香港這方面的情況一點也不比美國好。

看完《德國之聲》的報道,知道Omicron病毒不是大號流感,而美國死亡率高和打疫苗人數不夠多及糖尿病等基礎病者較多有關。但比對香港接種疫苗數字,比美國更差。若有同樣的大流行,恐怕會死得人多。

美國的疫情高峰期,單日有超過100萬人染疫,等如每日有約0.3%的人口確診。香港如果也去這種瘋狂爆疫的狀況,每日就會有22400個確診個案,若有9%是6歲以下的幼童,即每日有2017個幼童確診,香港爸媽即使輕症也想送仔女入院,醫院每日預備要收超過2000個病童,香港的醫療體系不崩潰才怪。

香港那些躺平論者,不從數據出發,只憑感覺推論,會誤導很多市民。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今日主持「萬眾一心 合力抗疫」會議,他在會上強調,抗擊疫情最寶貴的是信心,最重要的是團結,最逼切的是行動。

我有信心香港社會團結在快速清零的目標下,馬上行動,最終必可成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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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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