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乏有學者認為纏足文化得以興起,是因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男權文化被普遍認同。換句話說,近幾十年來人們對「纏足現象」的研究都是從「道德評價」以及「男權壓迫」的角度着手,以至於人們一提到纏足、小腳,就會自然會把它和煙、酒、賭博等陋習歸為一類。事實上,很多時候我們在談及裹腳時,都是以後現代的目光去斥責當時父權社會對女性的禁錮。久而久之,便會很陷入了一個思想的死胡同,從而忽略了裹腳活動中女性群體的主動參與性。那麼,纏足的女性真的不快樂嗎?
在談及快樂與否前,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纏足風俗的發展史。纏足現象確實的起源早已難以追溯,但最早有關纏足的記錄是始於北宋年間。時人無一不以小腳為美,只要不是下田勞作或者充當販夫走卒的女性,幾乎都有一雙玲瓏小腳。而在往後數千年間,纏足風俗在歷史風雨中亦越演越烈,終盛放於明、清兩朝。如在江蘇泰州明代劉湘夫婦合葬墓所出土的花緞鳳首尖足鞋和南昌明朝寧靖王朱奠培夫人吳氏墓出土的緞面弓鞋便是這個風俗最佳的鐵證。到了清朝,裹腳潮流更是攀上了一個新高峰,並出現了我們耳熟能詳的「三寸金蓮」說,即腳要小至三寸。
由於紮腳除了會使腳部肌肉慢慢萎縮,腳背出血、化膿外,甚至會令小腳趾會潰爛、脫落,所以學術界對「蓮事之美」的評價都是批評者居多。然而,從社會文化的角度來看,裹小腳一事不純粹是為了滿足男性群體的性癖好,儘管舊社會女性多數處於失語的情況,但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副所長楊念群教授就曾指出舊社會女性自身並不否認小腳的美學價值,亦即是說時人紮腳除了出於社會風習,也基於其個人意願和心理。
纏足之苦固然是痛入心扉,所以纏足女性並不否認纏足與疼痛的必然關係,而是更為強調小腳美麗所帶來的價值。在明、清的戲曲舞台中,我們可以輕易找到扮演花旦的男演員需要練習「蹺功」,以便於模仿纏足女性走路時的婀娜之態。所以說,纏足之美態不局限於現實中對女性體態的評價,而是被賦予了一種更為抽象的審美涵意。因此,一位纏足婦人就如此剖析女性的心態:「導致了一件藝術品的誕生,是十分值得的,即使偶有痛苦,輒以此等精神克制之,無不化苦為飴。」
除了美學價值外,小腳更是為時代女性帶來更為實際的利益:錦繡婚姻。在以小腳為榮的時代背景下,不少男性有一定程度「金蓮癖」。撇除宋朝大文豪蘇軾那廣為人知的《菩薩蠻》外,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更詳細講述了48種把玩小腳之法。由此可見,在中國古代,「香豔欲絕」的小腳被賦予了強烈的性魅力。在社會對小腳高度推崇的情況下,纏足便為成了女性美好婚姻的一個基本條件,更甚者可以因此嫁入高門。畢竟在小說《三寸金蓮》中,貧家女子香蓮正是因為一雙小蓮腳,而得以嫁入富家的。
在《金瓶梅》的字裡行間中,我們都可以找到以腳為重點的調情手段,譬如西門慶勾引潘金蓮就是借撿筷子,摸一把小腳。因此,我們能看出摸小腳同時是令兩性感情升溫的最佳方法。漢學專家高羅佩在他的著作便有提及,男子想要摸清女性的情感,最快的方法便是摸對方的腳;若是對方不生氣,就意味着求愛成功。雙方不但可以更進一步,甚至越過雷池。因此,在重視夫妻敦倫的舊社會中,小腳除了是大戶人家的敲門磚,更是有助於維繫夫妻生活和睦。
至今,仍有不少人視女性為男性的附庸者,從而形成了現今中國女性纏足史中的主流論述。可是,當我們去評論一個久經不衰的審美潮流時,不僅不能單以現代人的目光去考量,更應要從時代語景、氛圍去了解當中所代表的意涵,以免出現以青詆白的情況。總括而言,纏足女性是有一定的「快感」,而這一份「快樂」是由利益、想像力、自我安慰互相交織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