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引《國安法》獲批新手令可查手機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反對

政事

警引《國安法》獲批新手令可查手機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反對
政事

政事

警引《國安法》獲批新手令可查手機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反對

2022年08月05日 18:07 最後更新:18:10

警方國安處於2020年8月拘捕壹傳媒黎智英、2名兒子和多名壹傳媒高層,獲批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部份資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護或屬新聞材料須歸還黎智英。案件5日於高等法院再提訊,庭上披露警方於上月初引用《國安法》獲批新手令,包括從黎手機檢取新聞材料,黎智英反對執行手令,承諾將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手令,獲排期於本月22日開庭審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是黎智英,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聆訊今披露答辯人於上月8日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第2條,向《國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羅德泉申請新手令獲准,可從原告的手機撿取新聞材料等,原告反對執行手令,承諾下周二前入稟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手令是否有效。法官陳嘉信將聆訊排期於本月22日,屆時同時處理答辯人執行手令申請事宜,為期1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黎智英。 資料圖片

黎智英。 資料圖片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