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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入禀台灣地檢署 控葉一堅等人違法出售台灣《蘋果日報》

政事

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入禀台灣地檢署 控葉一堅等人違法出售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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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入禀台灣地檢署 控葉一堅等人違法出售台灣《蘋果日報》

2022年08月13日 18:38 最後更新:19:07

台灣《蘋果日報》交易案風波不斷。據台灣傳媒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代表主要股東,向台灣士林地檢署提告台蘋代表人葉一堅、台灣《蘋果新聞網》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涉嫌違法出售台蘋給黃浩及潘杰賢,5人已侵害香港壹傳媒公司及股東權利,涉嫌背信罪,最高可判刑5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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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在告發狀中指出,葉一堅、吳玉愛與諶讚鑫負責處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業務,針對台蘋出售一事,香港壹傳媒的股東們事先從未被告知,也從未授權任何人出售《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資產,「我長期擔任相關公司董事,代表持有香港壹傳媒相關公司相當比例股權的股東,為維護壹傳媒公司及其他股東權益,所以出面向士林地檢署提起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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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狀中又指到,葉一堅等人出售台蘋分公司資產的行為,根本未經過總公司同意也從未通知總公司,據報交易額高達15億元台幣,但買家「新海環球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僅3萬元,提出的交易資金比資本額高5萬倍的交易資金;《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對於業務經營理應聽命於總公司,以及總公司的控制公司即香港壹傳媒有限公司,「但香港壹傳媒公司事前對於出售台蘋資產毫不知情,更可證葉一堅等人未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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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入禀士林地檢署控告葉一堅等人違法出售《台蘋》。資料圖片

Mark Simon入禀士林地檢署控告葉一堅等人違法出售《台蘋》。資料圖片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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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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