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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政府大勝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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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政府大勝

2022年08月18日 19:37 最後更新:19:46

特區政府打《港區國安法》官司,獲得重大勝利。

目前《港區國安法》有兩大官司,一單是「35+初選案」,另一單是黎智英案。「35+初選案」有47人被告,他們在2020年7月中參與反對派「初選」,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其中29名被告剛剛認罪,等候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等候法庭排期審訊。

認罪29人承認案情長近150頁,從控方提出的案情和部份被告的認罪,看出幾個要點:

1. 主要搞手是戴耀廷及區諾軒。案情指戴耀廷2019年12月串謀區諾軒於《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媒體廣發多篇文章游說宣傳,發動「35+初選」。翌年4月戴耀廷設定「真攬炒十步」路線圖,目標是令香港社會陷入重大危機,帶來血腥鎮壓,促使西方國家對中港實施政治經濟制裁,明顯意圖藉阻礙立法會正常運作,來推翻政府,顛覆國家政權。戴耀廷主張達至「攬炒」的關鍵,在於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即35席以上,然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再辭職。

2. 明知犯法仍作最後一博。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曾公開警告,反對派繼續搞初選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但戴耀廷仍堅持在2020年7月11和12日進行初選,最終有逾60萬名市民到全港各區票站投票。戴耀廷等顯然想作最後一博。

3. 如今為何要認罪?雖然認罪者大多會表示有悔意所以認罪(有悔意是請求法庭減刑的主要理由),但一般而言,認罪主要有兩個考慮:A . 官司無得打;B. 認罪求減刑。由於認罪節省了法庭時間,大約會獲減刑三分之一,再扣減坐監的假期,等如坐原本刑期少於一半就可以重獲自由,這是最大誘因。

4. 核心發起人物認罪,其他參與者難打。認罪的29人之中,包括主要搞手戴耀廷、頭面人物黃之鋒、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當中最關鍵的主要負責人戴耀廷認罪,而不是一個隨從者認罪。戴耀廷承認搞這個活動是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雖然其他參與者的參與程度各有不同,但他們的官司顯然更加難打了。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翌日唐英傑在銅鑼灣揸電單撞警員,結果在去年7月,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共判獄9年。成為《港區國安法》後第一單重案。

但以案件牽涉範之廣,《港區國安法》兩大案就要數黎智英案和「35+初選案」。尤記得兩案發生之時,都有評論指警方國安處胡亂拘捕,但如今看來,兩案都已有部分被告認罪,政府出師有名。

在黎智英案中,兩個涉案人士「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一度潛逃離港,在內地被拘捕,之後送返香港。李宇軒及陳梓華去年8月認罪,承認串謀黎智英等人,透過「重光團隊」(SWHK)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等候判刑。部份案中人認罪供述案情,對案中其餘被告相當不利。

如今「35+初選案」核心搞手戴耀廷認罪,對案件的影響更加深遠。如今此案已有62%被告認罪,政府已可謂大勝了。《港區國安法》,的確是一把利劍。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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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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