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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男2女認非法集結罪10.11判刑 羅健熙否認控罪

政事

理大衝突2男2女認非法集結罪10.11判刑 羅健熙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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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男2女認非法集結罪10.11判刑 羅健熙否認控罪

2022年09月20日 14:29 最後更新:15:56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多名男女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涉嫌期間在尖沙嘴聚集,分2案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涉及10人的案件2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2男2女在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控方指稱,他們與其他人佔據科學園廣場,無視警方多次警告參與對峙,因此構成非法集結。法庭會為他們索取背景報告,另為個別被告索取院舍報告,並下令他們期間還柙至10月11日判刑。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案發當日清晨,大批示威者沿科學館廣場走向警方設於理大前的防線,他們期間打開約20把雨傘掩護,有人大叫要求釋放示威者,邊叫「一、二、一、二」迫近。警方機動部隊人員其後推進,示威者逃亡不同方向,135人在科學院廣場華懋廣場外遭圍捕。被告陳子朗、林綺雯、郭惠玲及溫欣在控罪範圍內被捕,分別被搜出扳手、生理鹽水、防毒面具等物品。溫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要聲援「手足」,「親身去Poly做和理非」,而戴口罩是為了隱藏身分以免遭起底。基於4人認罪,他們原另涉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獲准存檔法庭。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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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譚浩鳴及賴俊雄因隔離安排今未能到庭,辯方建議擬不認罪的譚之案件從本案中分拆,以合併至同一事件其他尚未開審的案件,法庭將在稍後處理事宜。賴將在9月26日上庭,辯方透露他擬認罪。

被告陳重誼、莫德惠、羅健熙及鄧卓儒則否認全部控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首3人在圍捕時被捕,鄧卓儒在港晶中心與東海商業中心之間的巷子被捕時,正身穿黃色反光衣背心,但未能出示記者證。警員從他褲袋及背囊搜出鐳射筆、索帶等。控方先開展「案中案」程序,處理陳及鄧錄影會面中的招認是否可列作呈堂證據。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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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70歲無業漢陳重誼、22歲無業男譚浩鳴、21歲裝修工人賴俊雄、21歲時裝設計師陳子朗、38歲小學男教師莫德惠、36歲前南區區議員羅健熙、18歲女學生林綺雯、19歲女學生郭惠玲、21歲地盤工人溫欣及31歲男記者鄧卓儒。除鄧卓儒外,其餘9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陳子朗另被控同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外管有1個扳手;賴俊雄另被控同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1包膠索帶;郭惠玲另被控管有3條鋼絲及1包膠索帶,林綺雯另被控管有2個扳手;鄧卓儒另被控在尖沙嘴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7條索帶,及在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枝雷射筆及1個配備刀具的多用途工具。

被告羅健熙(左)及莫德惠(右)。

被告羅健熙(左)及莫德惠(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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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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