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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旺角警署外襲擊內地漢 被判囚14個月

社會事

男子涉旺角警署外襲擊內地漢 被判囚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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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旺角警署外襲擊內地漢 被判囚14個月

2023年08月29日 16:56 最後更新:16:57

28歲男子涉嫌2019年在旺角警署外加入襲擊一名內地男子,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8月29日被判監1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對事件感到抱歉,明白令事主對香港有壞印象,令社會失望,傷害到家人及朋友。辯方指,被告一向有參與義工活動,日後會繼續努力進修,用合法方式幫助弱勢社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出,被告無預謀犯案,但案中涉及多項加刑因素。裁判官說,事主當時路過,拒絕示威者要求叫政治口號,並用普通話表示「中國人、中國地方」等,但無故遭施襲,屬仇視及霸凌的行為,危害公共秩序,令社會陷於「無法無天」狀態,破壞香港國際都市形象。因此以判監1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最終判監1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2019年9月當日約有100名示威者在太子一帶集結,事主晚上沿彌敦道步行回家期間,遭人拳打腳踢,被告加入施襲,事主需送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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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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