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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是合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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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是合理出路

2022年11月28日 20:24 最後更新:21:29

終審法院否決批出律政司就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的上訴許可,意味律政司不能再上訴至終審庭,案件已到終局。

終院在判詞中指出,在初審時,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引用由來已久建基於公衆利益的原則,行使其酌情權,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為黎智英辯護的認許申請。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質疑潘官在行使酌情權時對公衆利益各相關考慮所給予的比重,上訴庭判律政司敗訴。

終院判詞指出,其後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提出了一個根本上非常不同的論點,律政司認為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除了一些未經闡明的特殊情形外,海外大律師代表與訟方的認許應一律被禁止,但上訴庭拒絕就此新論點批出終審上訴許可。律政司再直接向終審法院尋求上訴許可,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認為,律政司在提出終審上訴時,提出截然不同有關國家安全的新論點,但之前並沒有在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或上訴庭席前提及或探討過。根據已獲充分確立的Flywin原則,即不應提出在原審及首次上訴沒有提出過的新論點,裁定律政司未能確立要求給予上訴許可的基礎,故撤銷其申請。

可以這總結:

1. 終審法庭認為律政司如果一早提出國安觀點,法庭會加以考慮,更表示當關乎國家安全的考量在專案認許申請中按常規途徑被提出時,必然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2. 國安觀點在這次原審和首次上訴都沒有提出過,未經充份舉證辯論,按既定原則不能在終審上訴提出新觀點,國安法案件也沒有例外。

終院考慮法律原則,但特區政府要考量具體的國安風險,特別是案件審訊若涉及機密內容,有損國家安全時,如何阻止補救。

最後特首李家超表示,經召開國安委會議後,決定提請全國人大釋法。

特區政府的提請釋法決定有幾個要點:

1. 特區政府維護國安毫不含糊。當外界以為特區政府會想香港復常,顧忌外國對釋法有意見,特區政府已果斷出手了。特首李家超指外國對《香港國安法》持有敵視態度,又向商界、法律界施壓,因此要有警剔。

2. 阻止黎智英聘用英國大律師。這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直接堵塞短期來港執業的外國律師參與審訊,因其要效忠別國,而在必要時也無法保密等國安問題。相關案件原定12月1日開審,估計要押後開審。

3. 無損黎智英辯護權利。香港還有大量擅打人權案件的大狀,可供黎智英聘用,並不是請不到Tim Owen來,他的官司就會打輸。

4. 人大常委會是解釋的權威機構。在普通法體系下,法庭對成文法解釋時,會考慮立法機關訂立法律的原意。而《香港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該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如今特區政府和法院對理解《香港國安法》中有關保護國安的責任有歧異,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權威解釋,釐清根據立法原意,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外地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可以有一錘定音的效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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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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