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界名人湯文亮做慣生意,諗嘢轉數的確比做官的快,早在去年底英國醫護大罷工要求加薪時,他已叫政府快手去搶人,但一直冇動靜,事隔幾個月,醫管局前日終於打響鑼鼓赴英招聘醫生,而開出的聘用條件甚筍,湯生說「遲到總好過冇到」。我聽聞今次搶人以在當地畢業的醫生為先,近期移英的BNO港人未必可「翻閹」。
英國醫護薪酬偏低,又飽受通脹之苦,去年底憤而大罷工。醫管局剛宣布下月初將到英國搞招聘會「搶人」,條件甚筍,比英國醫護高出一大截,應可成功得手。
湯文亮當時已指出,英國醫護薪酬本來就不高,遠追不上通脹,所以有成9萬個醫護罷工,但英政府明言無能力加他們薪,這給了香港一個大好機會。他說既然英國用BNO計劃搶走香港大批人才,港府應還以顏色,搶返轉頭。
湯文亮指香港出手慢咗,本應去年底就去搶人,但「遲到好過冇到」。
當時當局沒有即時反應,他以為今次又錯失良機,幸而醫管局終於在上周五宣布,4月2日赴英國舉辦醫生招聘會,雖然出手遲了些,但「遲到好過冇到」。而且醫管局開出的聘用條件甚優厚,他估計招聘會一定可以完滿成功,一些離開了的醫護,也可能回流,因為「出去見過世面,想法自然不同」。
今次醫管局列出的薪酬和福利,的確甚「筍」,與英國醫護相比,真的高了一大截。以醫生而言,年薪由9萬幾鎊(約90萬港元)至近19萬鎊(約180萬港元),而薪俸稅只15%,並享有25日年假,尚未計其他「福利套餐」。
我詢問一些有同行移英的醫生朋友,他說這個offer 的確比現時英國醫生的薪水高很多,他認識的移英專科醫生,月薪只有5、6萬港元,普通醫生更只得4萬港元左右。香港在公院工作的醫生,如取得專科資格,月薪達10萬港元,積累經驗後可增至15萬以上。
目前英國的最高入息稅率達45%,如果一個專科醫生月入6萬,交稅後實得3萬3千元,加上通脹飆升,真係幾辛苦,分分鐘入不敷支。
我也同一位資深護士傾過,她說剛從大學畢業的合資格護士新人,薪酬加上轉更津貼等等,月入也近4萬元,可逐步增至5萬多元。之後如晉升護士長,月薪就達到10萬以上水平。目前英國一般護士月薪只有2萬至3萬港元而已,相差50%以上。
我心想,香港現時護士極之不足,公院與私院都正扭盡六壬鬥搶人,醫管局下一步應考慮向英國護士實施「銀彈政策」,相信可搶回一些人才。
過去兩年有一批香港醫護拿BNO簽證去了英國居住,等候5年後正式申請入籍,他們滿腔熱情赴英過新生活,但經過現實生活煎熬,收入又「滾水淥豬腸」兩頭縮,可能萌生回流的念頭。
不過據我聽聞,醫管局今次的招聘對象,以英國大學醫學院畢業、正於當地醫院執業的港籍醫生為主,未必想招攬近年離港移英的醫生「翻閹」。
當然,如他們改變心態回流,條路仍然未斷,機會總會有的,就看他們如何計條數了。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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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