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前外判測試男工程師在2021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經審訊後,他早前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成,原本4月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亦認為他有悔意,而被告在還柙14天已初嘗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裁判官王證瑜亦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出他有悔意,故押後至5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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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劍偉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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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20日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指他在還柙期間反省,明白自己行為不智,低估了法律後果。被告在求情信中,亦指承認自己鹵莽愚昧,一時想錯,因擔心私隱而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造成防疫漏洞,更令家人擔心,承諾今後不再做出違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希望法庭給予他為社會服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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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又透露,被告母親須於5月進行手術,而被告屬初犯,他現時已有悔意,在還柙14天已嘗到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裁判官王證瑜指出案件嚴重,惟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出他有悔意,被告在信中承認犯罪屬自私之舉,對他人造成影響,並承認今後引以為戒,其家人求情信亦指希望給予被告改過機會、重投社會,遂押後判刑和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文劍偉求情承認自己鹵莽愚昧。

被告文劍偉求情承認自己鹵莽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