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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周五刊憲 田北辰斥政府固執己見:監禁3個月刑罰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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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周五刊憲  田北辰斥政府固執己見:監禁3個月刑罰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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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周五刊憲 田北辰斥政府固執己見:監禁3個月刑罰過輕

2023年06月01日 19:29 最後更新:20:02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2日刊憲,並在6月14日提交立法會。曾於立會多次力爭立法「強制舉報虐兒」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1日在社交媒體批評草案訂明的相關罰則僅監禁3個月,刑罰過輕,斥政府固執己見。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明日(2日)刊憲,並在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明日(2日)刊憲,並在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資料圖片

田北辰表示,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早於前年9月已就「擬議強制舉報虐兒的規定」進行討論,當時的文件中曾提到以判處3年監禁,認為此罰則為合適基礎予社會討論,他當時更提出有受害者或會受虐至嚴重傷害或死亡,建議刑罰更應進一步提高至監禁5至6年,惟現時草案建議的刑罰遠低於議員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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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明日(2日)刊憲,並在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明日(2日)刊憲,並在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當時曾有多位議員向當局要求加重罰則,強調須「從嚴不從寬」。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當時曾有多位議員向當局要求加重罰則,強調須「從嚴不從寬」。資料圖片

他沒想到在去年11月在同一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局方竟然將罰則由3年監禁,減到只有3個月及罰款50,000元。資料圖片

他沒想到在去年11月在同一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局方竟然將罰則由3年監禁,減到只有3個月及罰款50,000元。資料圖片

他形容局方「完全當我哋立法會議員冇到!真係越諗越火滾!」資料圖片

他形容局方「完全當我哋立法會議員冇到!真係越諗越火滾!」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職安條例的罰則由早前建議的6個月加至2年,形容「呢件事情俾人印象整個政府內部左手唔知右手做緊乜嘢。」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職安條例的罰則由早前建議的6個月加至2年,形容「呢件事情俾人印象整個政府內部左手唔知右手做緊乜嘢。」資料圖片

曾於立會多次力爭立法「強制舉報虐兒」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社交媒體批評草案訂明的相關罰則僅監禁3個月是過輕,形容政府固執己見。資料圖片

曾於立會多次力爭立法「強制舉報虐兒」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社交媒體批評草案訂明的相關罰則僅監禁3個月是過輕,形容政府固執己見。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當時曾有多位議員向當局要求加重罰則,強調須「從嚴不從寬」。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當時曾有多位議員向當局要求加重罰則,強調須「從嚴不從寬」。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當時曾有多位議員向當局要求加重罰則,強調須「從嚴不從寬」,沒想到在去年11月在同一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局方竟然將罰則由3年監禁,減到只有3個月及罰款50,000元,他形容局方「完全當我哋立法會議員冇到!真係越諗越火滾!」

他沒想到在去年11月在同一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局方竟然將罰則由3年監禁,減到只有3個月及罰款50,000元。資料圖片

他沒想到在去年11月在同一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局方竟然將罰則由3年監禁,減到只有3個月及罰款50,000元。資料圖片

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指,留意到一些處理嚴重罪行的本地法例中,任何人沒有披露該等罪行,可處3個月監禁及第5級罰款,故決定將草案的刑罰與現有其他法例的相應刑罰看齊。不過,田北辰則反問政府:「政府係咪都應該諗下其他罰則有冇與時並進?」他指職安條例的罰則由早前建議的6個月加至2年,他形容「呢件事情俾人印象整個政府內部左手唔知右手做緊乜嘢。」

他形容局方「完全當我哋立法會議員冇到!真係越諗越火滾!」資料圖片

他形容局方「完全當我哋立法會議員冇到!真係越諗越火滾!」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職安條例的罰則由早前建議的6個月加至2年,形容「呢件事情俾人印象整個政府內部左手唔知右手做緊乜嘢。」資料圖片

田北辰指職安條例的罰則由早前建議的6個月加至2年,形容「呢件事情俾人印象整個政府內部左手唔知右手做緊乜嘢。」資料圖片

曾於立會多次力爭立法「強制舉報虐兒」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社交媒體批評草案訂明的相關罰則僅監禁3個月是過輕,形容政府固執己見。資料圖片

曾於立會多次力爭立法「強制舉報虐兒」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社交媒體批評草案訂明的相關罰則僅監禁3個月是過輕,形容政府固執己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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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倡違反強制舉報虐兒最高囚一年 狄志遠冀順利通過條例草案

2024年07月11日 10:52 最後更新:11:19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政府建議違例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就提出修正案,將最高刑罰提高至一年。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

田北辰指出,很多過往個案有共通點就是虐兒行為持續,質疑究竟是無人理、無人知抑或知情不報,又指本港法院判刑一向從寬不從嚴,最高刑罰「十年不出現一次」。他以童樂居虐兒案為例,被其中一名被告四度拉扯男童致對方受傷,僅被判監3個月,判刑只及最高刑罰2.5%,推算違反強制舉報條例,亦可能只判監2日,違例者根本未及反省就出獄,完全不合理。

田北辰提到,獲秘書處告知由於他的修正案與政府的修正案相似,因此「兩個只能活一個」,如果政府的修正案獲得通過,他甚至沒有機會就自己的修正案發言。田北辰促請對他修正案有共鳴的議員,就政府修正案投棄權票,讓他至少有機會就自己的修正案發言。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 (資料圖片)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 (資料圖片)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表示,政府推出條例草案初期,業界認為有多處未完善,提出很多疑問,令條例草案的目標變得模糊及失焦,及後政府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成立專家小組制訂舉報指南,清楚界定嚴重傷害,並加入新的免責辯護條文,政府亦承諾加強及深化專業人員培訓,以及同意需要加強相關配套服務。

狄志遠認為,當局從善如流聽取業界及議員的意見,他期望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提醒社會保護兒童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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