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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坪輋路業主屢違清拆令拒拆約5000呎僭建物 遭罰逾10萬

社會事

北區坪輋路業主屢違清拆令拒拆約5000呎僭建物 遭罰逾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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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坪輋路業主屢違清拆令拒拆約5000呎僭建物 遭罰逾10萬

2023年10月12日 15:50 最後更新:16:21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10萬元。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有關命令涉及位於北區坪輋路的若干個面積共約450平方米的僭建物,以及一個簷篷。由於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於2018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被法庭定罪及罰款約2萬7千元。由於有關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該業主再次被法庭定罪。有關業主代表在法庭求情時表示正在安排所需的清拆工程,最終該名業主於10月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0萬2190元。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發言人12日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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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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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以罰款繳地價等處理斜坡僭建等嚴重個案 傳達錯誤訊息

2024年07月17日 15:34 最後更新:15:58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政府若以繳地價和罰款等方法處理斜坡僭建等嚴重個案,或會向社會傳達錯誤訊息,令人以為用錢可把嚴重違規合法化或合理化。

馬逢國。 資料圖片

馬逢國。 資料圖片

就非法僭建、非法加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並位於斜坡的住屋,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提出書面質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在經專業認可人士評估有關建築物為安全的前提下,採用其他修正或補償方法解決。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說,位處於斜坡僭建等嚴重個案,若政府容許以繳付地價、懲罰性罰款或其他費用等補償形式作出豁免,或造成向社會傳達錯誤訊息,誤以為可以透過金錢把嚴重違規情況合法化或合理化。

甯漢豪。澳門工程師學會FB

甯漢豪。澳門工程師學會FB

她表示,從紅山半島及其他獨立屋的僭建物問題可見,社會有強烈聲音認為政府須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及或違例情況嚴重的僭建物,基於斜坡安全考慮,政府難以就此等位於斜坡的僭建物考慮規範化安排。

甯漢豪說,為更有效聚焦並打擊高風險及嚴重違規的僭建物,正檢視《建築物條例》研究加強相關罰則、降低檢控門檻等,今年內提出修訂建議,諮詢業界和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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