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廚師的男子,去年代騙徒向受害人收取款項,被埋伏警員拘捕,他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0個月。
法官黃士翔。(資料圖片)
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出,被告雖然並非主腦,只是按指示收款,但他的角色不可或缺,知情後仍繼續犯案,所以作出有關判刑。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去年11月,有騙徒假扮女事主的兒子,訛稱被捕索取保釋金,索得5萬元後再索取10萬元,女事主感到懷疑受騙,於是報警。騙徒及後相約女事主出門交收,埋伏警員成功拘捕22歲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為了「搵快錢」,收取1000元報酬及代人到場收款。
警方在多區展開反詐騙行動,打擊借貸還款騙案,拘捕32名男女,涉嫌與41宗騙案有關。
元朗警區刑事部於本月15至25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鋼網」的反詐騙行動,拘捕11名男子及21名女子,年齡介乎19至63歲,他們分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
被捕人包括1名集團主腦、4名骨幹成員、18名財務中介職員,以及6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涉嫌與41宗騙案有關,事主損失金額共約34萬元。
警方指出,詐騙集團先以不法手段獲取借貸人的個人資料,再以電話或通訊軟件聯絡借貸人,催促還款或訛稱他們的款項未還清,要求借貸人將款項轉賬去一些不屬於財務公司的銀行戶口,亦即傀儡戶口。由於騙徒能夠在對話中講出借貸人的個人資料及借貸詳情,借貸人不虞有詐而受騙。
警方檢獲的證物。香港警察FB直播截圖
另外,詐騙集團同時收購大量傀儡戶口, 當受害人的金錢落入傀儡戶口之後,集團主腦會手人透過自動櫃員機,將騙款提走,或者再存入其他傀儡戶口,清洗黑錢。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警方呼籲市民小心保護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銀行、稅務等文件,以及自拍照片、錄像等可以用作網上開戶或借貸的個人資料及訊息。如懷疑當中涉及詐騙活動,切勿參與。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