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推出全新「誠信營商約章」,並邀請中華廠商聯合會成為約章首個合作夥伴、廠商會至少300家企業參加。防止貪污處處長利逸修說,推出約章是希望商會推動會員公司強化誠信經營,實施誠信管理制度,以維護和提升工商界的專業和誠信操守。
他表示,參與約章的企業要委派一名「誠信執行官」,協助落實並監察誠信政策及良好企業管治,鞏固員工的廉潔價值,企業要安排「誠信執行官」或至少一名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參與最少一個由廉署舉辦的誠信培訓課程。
廠商會會長史立德說,好高興成為廉署首個約章合約夥伴,首階段商會有至少300間企業參加,日後希望擴展至1000間會員,共同說好香港誠信故事。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則稱,今次廉署和廠商會「雙品牌」合作,可以說是「強強聯手」,有效向外界展示,香港擁有廉潔高效的營商環境。
廉政公署分兩案起訴一間保險公司的5名前職員,指他們涉嫌分別透過傀儡保險代理以及虛假資料作投保申請,詐騙公司佣金及其他款項合共425萬元。
有3名傀儡保險代理亦被控涉嫌處理相關犯罪得益超過230萬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首宗個案的4名被告,分別為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的前助理分組經理,及中國太平前業務經理,4人已獲准保釋,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稍後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及在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發生。18項欺詐罪指首被告涉嫌欺詐中國太平,不誠實地訛稱另外3名被告及另1名保險代理人是該18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以及致使中國太平承保及簽發該等保單,並就其發放佣金及其他款項。
廉政公署
另一宗案件,被告包括中國太平前保險代理。中國太平於2021年7月,接獲兩份聲稱由一名客戶申請的保單,該些保單由這名被告售出,他涉嫌向中國太平訛稱該等投保申請由有關客戶提出,導致中國太平批准申請並發放佣金及其他款項共逾65萬元。
而首宗案件的首被告亦涉嫌在一份保單轉讓文件中,假冒客戶及有關人士簽署,誘使中國太平相信申請是由客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