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第一艘自行開發設計航海教學實習輪船「育鯤」號,繼2017年後再次抵港,周一起一連6日對外開放,開放設施包括駕駛台、餐廳、學生宿舍等,入場費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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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香港與內地航運界的交流和合作,香港海運港口局、香港海員工會和香港大連海事大學港澳校友會,在「香港海運週」舉行期間,邀請「育鯤」號訪港,停泊在海港城海運碼頭,將舉辦兩地學生交流,以及對公眾開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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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處長袁小惠表示,疫後「育鯤」號再度訪港對於增進內地香港航運界交流合作、展示內地航運教育發展水理、提升青年愛國愛港情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期望年輕人把握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獨特優勢,擴闊國際視野、了解國情,共同致力於國家航運事業發展。
袁小惠。網上圖片
海事處今年7月已分別進行了3次特別行動,打擊在香港東部及南部水域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當中2次與警方聯合行動,發現當中5艘涉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將進一步搜證及作出檢控。
海事處人員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登上船隻進行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動中,執法人員共巡查8艘船隻,並發現當中5艘涉嫌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海事處會進一步跟進,並進行搜證檢控。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船隻可在允許區域使用光燈捕魚,惟任何船隻在香港水域內為引誘魚類或捕魚使用光燈,須遵守相關法例規定,即任何光燈的構造、遮蔽、裝設及使用的方式,須以於通過光源的最底邊緣水平面之上,沒由該光燈放射的光線可被看見為準。
今年1月至6月,海事處於大嶼山南部、南丫島南部、香港南面和香港東面等水域共進行了31次特別行動,並就涉嫌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的船隻作出13宗檢控。
海事處將續加強巡邏,以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的情況,處方亦會與漁民組織會面,向業界宣傳正確使用光燈捕魚,
海事處聯同警方的特別行動,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