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港就讀的內地女子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2個月。
34歲女被告於今年6月獲准來港就讀碩士課程,並於7月為其丈夫及女兒向入境處申請受養人進入許可,她在該申請中,向入境處遞交一份水費帳單及一份電費帳單作為其在香港的住址證明。
入境處職員於處理該申請的過程中,對上述文件的真確性存疑,向相關公用單位核查,並確認所遞交的公用設施帳單均為虛假文書,女被告其後與入境處職員會面,仍堅稱自己居住於上述虛假公共設施帳單上所載住宅地址,入境處於是展開調查。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自己並非在港居住,但為使其家人的受養人簽證申請獲得批准,因而向入境處提交上述虛假公用設施帳單,及向入境處職員訛稱自己居住於帳單所載地址。
跨性別人士謝浩霖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不獲入境處批准更改身份證性別。他提出司法覆核,去年2月獲判終極勝訴。入境處因應法庭裁決修訂政策,符合各項資格準則及要求,可申請更改其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謝浩霖到灣仔入境處取得已更改性別記項的身份證後會見傳媒,他表示,自2017年提出司法覆核以來,至2023年勝訴,再加上今年提出二次覆核,前後達7年,29日終於獲得新的身份證,具有重大意義,結束因為錯誤的身份證引起生活上的各項不便及尷尬,多謝支持者特別是律師團隊的協助。
謝浩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謝浩霖形容,過去7年經歷「司法馬拉松」,要應付好多挑戰,過程中非常辛苦,29日終於可以劃上句號,現時的心情是鬆一口氣,他可以與普通男人一樣,獲得一張男性的身份證。取得新身份證後,他希望立即更改必要文件的稱謂,包括銀行文件以及特區護照等。謝浩霖又說,現時入境處政策是符合終院的判令,但仍有很多不公平以及人權問題需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