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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政事

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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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2024年01月23日 18:00 最後更新:19:22

針對坊間有擔憂《安排》生效後兩地法院會就案件交換資料的傳聞,律政司回應指有關講法是謬誤,強調有關安排只涉及兩地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申請執行判決完全由當事人主導。

律政司亦重申,在《安排》實施後,內地判決並不會自動在香港生效,在港的資產並不會被內地直接充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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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安排》下星期一起生效。律政司表示,留意到有討論指《安排》生效後,兩地法院會就案件的資料或執行情況等,相互通報或者交換資料,形容有關講法是謬誤。

發言人解釋,《安排》只涉及兩地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而是否有需要在另一地申請執行判決,完全是當事人的選擇,兩地法院並不會就案件的情況或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申請交換資訊。

至於有講法指在《安排》實施後,內地的法院判決結果將會自動適用於香港,在港的資產可被內地直接充公,律政司亦表示完全是謬誤。

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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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強調,《安排》的目的是回應兩地民生和經貿活動交流合作日趨緊密,需要一套清晰和全面的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機制,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提出重複訴訟,充分保障及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任何內地法院的判決都要先在本地法院登記,相關當事人如有任何意見或反對,亦可向法院提出理據,法院會依據法律原則處理。他說當事人反對的意見和理據會經法庭聆訊,強調相關程序公平,體現法治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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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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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展覽暨「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分享會 傳承法治熱誠

2024年05月21日 18:55 最後更新:18:55

法治建設辦公室日前舉行「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首場分享會,19個參與首階段「培訓計劃」的青少年團體,以及青年地區委員會出席。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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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指,首場分享會在18日舉行,除了參與首階段「培訓計劃」的青少年團體及青年地區委員會成員外,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和協調工作小組成員、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香港律師會、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香港和解中心、以及善導會代表出席。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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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指稱,有15名來自出席團體代表,分享參加「培訓計劃」的體會及推廣法治的經驗,辦公室說不少分享者表示在未參加「培訓計劃」之前,法治概念有點遙遠,但參加後就發現,其實法治真的和生活息息相關。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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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享者例說,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曾說,從市民有沒有跟着交通燈號過馬路,可以看到社會落實法治原則的情況。亦有分享者表示原來大家誠實使用自助收銀機,都可以體現到自覺尊法、守法、即法治精神的重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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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設辦公室表示,第二場分享會將在柴灣青年廣場地點舉行,詳情如下:
日期: 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30分
地點:香港柴灣 柴灣道238號 青年廣場7樓 公民廣場
[如有興趣,歡迎登記: lead@doj.gov.hk]

至於「培訓計劃」第二階段課程,將會在今年七月舉行,內容會包括參觀執法機關,以及模擬法庭活動。有興趣者關注辦公室專屬網頁https://www.role-ttl.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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