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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事件,誰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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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事件,誰贏了?

2024年02月09日 10:39 最後更新:10:49

美國國際邁亚密足球隊巡迴表演賽香港站,因「美斯事件」令盛事变變成醜事,其過程「全程直播」無須再詳述,對香港而言,是親者痛,仇者快。

親者,是廣大球迷,是中國香港特區,那麼,仇者是誰?,主辦方Tatler Asia公司, 是邁阿密隊,碧咸,還是「千夫所指」的世界足球先生美斯?還是另有其人?

無中生有,捕風捉影批評有人陰謀論,確實不可取,但如果鐵板釘釘,眾目睽睽下事態詭異,邏輯矛盾,造成群情洶湧,影響惡劣的災難,能說背後沒有陰謀嗎?

主辦方Tatler Asia 事後的公開表態:賽前知悉美斯和蘇亞雷斯列後備,到半場完才獲邁亞美隊方消息,兩人因傷缺陣。立即通知政府同時,下半場不停要求讓兩人上場,以及賽後美斯公開向觀眾講話,都被拒絕。於是提出撤回政府資助申請。

然而Tatler Asia 在球隊在機場落地,入住酒店,召開記招,以至最後頒奬儀式等的安排,出現問題其實比在球場上發生的來得更離奇怪異。各方要求主辦方公開解釋,合情合理。但動作不似公司原先刻意「玩嘢」,試問Tatler Asia 歷來以搞環球名人名牌大騷聞名,雖說今次巡廻表演賽豬籠入水,但總也不至於為一次「割禾青」,而毀了全盤生意。那麼,邏輯上就是公司也是在「無法控制的影響」下,啞子食黃蓮。若是,已經「已盡應盡責任」。未必應被列為「仇者」。

疑點移到國際邁亞密,還要分會方,碧咸和美斯。球賽一旦開始,尤其是下半埸,坐在主席台上的碧咸,一如主辦方一樣,無法直接控制球員調度,能做的只能是赛後致詞多謝球迷和道歉,並尷尬地承受全場噓聲。剩下所谓會方,就是不在埸的大股東,還有在場的教練和隊醫。

說實際的,真正的事情不是發生在球場上,而是在草地白界以外。

只要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透過有美國CIA背景的大股東,不必踏足球場,指使慣常自傲又非中國朋友的美斯,全程不接觸公眾,不出席記招,借口小小傷不落場比賽(現身練習,是「一切正常」的煙幕,製造臨時不出賽假局)不與(被美國制裁的)香港特首握手,不亮相與主人家合照,不向觀眾講話…..要擺弄這樣一場鬧劇,並無難度。但如果只是美斯一個人,任憑他再目空一切,而居然可以獨力部署全過程,就有點匪夷所思吧。

美斯隨隊到日本,隨即活躍出賽,生猛如常,自然表示是因為傷勢「痊愈」了,固然令人火冒三千丈,然而,更獨個出席記招,發表蒼白無力的聲明,只能是欲蓋彌彰 - 正常人都不禁會反問:同一番話為何不在香港大球場現場發表,非要到了日本才講?

而與此同時,作為球隊公開代表的碧咸,對事件的擺弄是否知情不得而知,但他事後卻沒有隨隊前往日本,倒是有點意思,留下了無限的臆猜空間。

香港特區搞盛事經濟,早已部署數十項在半年內陸續登場。我們越最想見到的場面,就越令有些人坐立不安,總之要「對著幹」,務必要你變成「醜事」為止。

其實,稍有記憶都知道,過去幾年來,香港體育代表隊在多項國際大賽的典禮上,出現過多次被「錯播」港獨歌為國歌的事件。我們真可以天真到認為,這全部純是「錯播」嗎? 不須經過當地政府,不須與當地體育團體有關,只要「搞掂」場地操作人員,陰謀就有機會得逞!

諸如此類的「軟對抗」攻擊防不勝防,無孔不入,利用體育活動進行政治搗亂,勢必成為香港特區的新常態。

事件教訓我們,當今世上,有人時時處處事事都不放過進行「政治戰爭」的機會。 我們確實不得不講國家安全,國安已經並非只是飛機大炮,間諜特工,而是無論生物化學,金融投資,網絡電諷,食品衛生,娛樂文化,如今甚至連體育活動都可以變成「戰場」了。

凡事都有兩面,「醜事」也可以成為「好事」。 政府急切希望扭轉目前經濟局面,多管齊下,迅速見效,以回應中央及社會期望,加上有呼聲要政府講速度講效率。側聞今次國際邁亞密隊訪港,政府及相關審批資助機構都以為係「做大deal」,大喜過望,大開中門,大破常規,結果被人有機可乘,得不償失。但願政府不要因事件而「見過鬼怕黑」,不要被人看死「恨到發燒」「飢不擇食」,要在效率與嚴謹之間求取平行,繼續將盛事辦好。

今次無論政府,社會市民同球迷,都上了深刻一課,樹欲靜而風不止,有人分分鐘要置我們於死地。 我們無可能活在真空中。汲取教訓,擦亮眼睛,在較量中戰勝敵人。

令「 親者痛,仇者快」,有人得逞了。將「醜事」變「好事」,我們也一定做到!

香港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執行會長

尚海龍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時事評論員:陳嘉瑜

近日,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就個別在港外國新聞機構涉及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不實報導進行約談,並在官網發佈相關消息,獲得社會各界廣泛理解與支持。然而,香港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所謂聲明,妄稱此舉旨在「影響外媒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並誣指約談「製造寒蟬效應」「百害而無一利」。此類言論不僅曲解法律、漠視事實,更混淆視聽,必須予以澄清駁斥。

一、公署約談體現依法履職擔當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四條,駐港國安公署有責任會同外交部駐港公署和特區政府,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新聞機構等依法加強管理並提供服務。此次約談正是公署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法合規。

二、選舉前夕約談是防範風險之必要舉措

國家安全之核心是政權安全,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特區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近期,個別外媒持續散佈唱衰選舉、煽動抵制的不實言論,甚至在火災救援期間借題發揮,企圖製造社會對立。公署在選舉前夕依法約談相關機構,旨在及時糾正偏差、防範風險,保障選舉平穩有序進行,這正是「勿謂言之不預」的負責任體現。

三、「三個希望」是法律與專業的雙重要求

公署在約談中明確提出希望有關外媒: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這「三個希望」符合國際社會對新聞行業的基本規範,是對媒體依法開展工作的善意提醒,也是對其正當權益的真正保護。將合理合法的規範要求污名化為「製造寒蟬效應」,恰恰暴露了一些人對「新聞自由」的錯誤理解——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度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專業操守內行使。

四、未列舉具體事例不等於指控無據

公署基於日常監管與輿情研判,對已形成不良影響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進行整體警示,是常見的行政溝通與規範方式。約談並非司法程式,而是預防性、提醒式的履職行為。參與約談的媒體均未公開否認相關事實,香港記協卻單方面斷言公署「缺乏事實依據」,其自身又能否拿出證據證明所有外媒的相關報導均屬真實客觀?這種將未提供具體事例等同於「缺乏事實依據的指控」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以「指控無據」為由否定監管正當性的邏輯,本身站不住腳。

五、否定依法監管才是真正損害香港利益

香港社會曾深受不實資訊與煽動言論之害,諸如「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等謠言一度撕裂社會、擾亂秩序、助推暴亂。今天,駐港國安公署依法採取預防性措施,正是為了不讓歷史重演,確保香港在災後救援、選舉等重要事務上不被謠言和惡意炒作干擾。若放任不實資訊氾濫、監管缺位,才是對新聞行業公信力、社會秩序乃至香港國際形象的真正損害。香港記協所謂「百害而無一利」的論斷,不僅漠視法治精神,更與廣大市民期盼香港穩定和諧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記協在聲明開篇特意呼籲市民投票,試圖將依法約談曲解為「影響投票意向」,其措辭用心值得警惕。這種政治化的操作非但不能提升其聲明的正當性,反而折射出該組織在職業倫理與法律認知上的偏差,以及政治道德的虛偽。

新聞工作者固然享有依法採訪報導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是對國家安全和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真正專業、客觀、公正的新聞事業的有力支持。有關行業協會應客觀理性看待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摒棄偏見,引導業界恪守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共同維護香港法治環境和繁榮穩定,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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