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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政事

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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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2024年02月24日 18:09 最後更新:23:01

律政司司長早前申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被拒後不服上訴,指行政機關採取措施維護國家安全時,法庭不應代替行政機關或以普通法觀念考慮措施效用,案件2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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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友代表律師質疑,原審至今律政司說法有變,改稱《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既缺乏證據支持,又有損程序公正,質疑是否有程序特權,若基於此推翻原審裁決做法不當。上訴庭押後至7月中前裁決。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解釋,建議臨時禁制令附表中訂明的《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在發布時不要讓人誤以為是國歌,要不具煽動分裂意圖,又指如有人受禁令影響,可向法庭申請要求澄清。余若海認為,應由行政機關衡量國家安全,法庭不應越俎代庖,預計當禁令下達,大多港人均會守法,避免參與潛在刑事行為。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余若海。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余若海。

法庭之友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回應指,禁令應用範圍廣泛,一旦法庭批出禁令,有機會造成更多問題,包括公眾難以理解,禁令含意不清等。他指出,原審時沒有任何司法推論指歌曲違法,直到現在上訴時律政司才改稱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改變說法有損程序公正,上訴時不應提出新立場,而且法庭從未裁定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在上訴時才首次提出是否有程序特權,以新理據申請上訴。

陳樂信又引述原審裁斷禁令並無效用,若上訴庭基於律政司指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得出禁令有效用的結論,以推翻原審判決,做法完全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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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展覽暨「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分享會 傳承法治熱誠

2024年05月21日 18:55 最後更新:18:55

法治建設辦公室日前舉行「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首場分享會,19個參與首階段「培訓計劃」的青少年團體,以及青年地區委員會出席。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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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指,首場分享會在18日舉行,除了參與首階段「培訓計劃」的青少年團體及青年地區委員會成員外,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和協調工作小組成員、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香港律師會、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香港和解中心、以及善導會代表出席。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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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指稱,有15名來自出席團體代表,分享參加「培訓計劃」的體會及推廣法治的經驗,辦公室說不少分享者表示在未參加「培訓計劃」之前,法治概念有點遙遠,但參加後就發現,其實法治真的和生活息息相關。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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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享者例說,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曾說,從市民有沒有跟着交通燈號過馬路,可以看到社會落實法治原則的情況。亦有分享者表示原來大家誠實使用自助收銀機,都可以體現到自覺尊法、守法、即法治精神的重要元素。

法治建設辦公室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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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設辦公室表示,第二場分享會將在柴灣青年廣場地點舉行,詳情如下:
日期: 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30分
地點:香港柴灣 柴灣道238號 青年廣場7樓 公民廣場
[如有興趣,歡迎登記: lead@doj.gov.hk]

至於「培訓計劃」第二階段課程,將會在今年七月舉行,內容會包括參觀執法機關,以及模擬法庭活動。有興趣者關注辦公室專屬網頁https://www.role-ttl.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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