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5歲老婦,懷疑偷走大意市民在超市購物車留下、內有37萬元現金的背囊,被警方拘捕。
![林建宇督察展示起會現金及其他財物。](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4/03/20240301_CR_source_web_阿婆偷背囊_03.jpeg.webp)
林建宇督察展示起會現金及其他財物。
黃大仙警區刑事情報組主管林建宇督察稱,3月1日大約中午12:00,警方收到市民求助,指受害人早上大約8時50分,在彩雲邨一個商場內購物期間,將其背囊掛在超級市場購物車上。
林稱,事主購物之後一時大意,忘記購物車取走背囊,並將購物車停泊咗喺超級市場外。事主驚覺事件後立即折返超市尋,但背囊已不翼而飛,事主於是報警求助,指背囊內有37萬元現金及其他個人財物。
![彩雲商場內有超級市場。 領展圖片](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4/03/20240301_CR_source_web_彩雲商場惠康_01.jpeg.webp)
彩雲商場內有超級市場。 領展圖片
黃大仙警區收到受害人求助之後,情報組以及特遣隊隨即展開聯合調查。經翻查閉路電視記錄後,警方發現有一名女子,在事主遺留下背囊約6分鐘後出現,並不斷徘徊觀察,趁附近無人留意之際將背囊偷走並逃去。
![起回的現全及其他財物。](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4/03/20240301_CR_source_web_阿婆偷背囊_04.jpeg.webp)
起回的現全及其他財物。
警方隨後透過情報搜尋及翻查閉路電視記錄,迅速鎖定在該女子的身份及住址。並在同日下午大約5:00,於被捕人位於彩雲邨住所將她拘捕。行動中警方成功取回受害人大部份財物,包括約34元現金,以及檢取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相關衣物。
被捕人是一名姓施、75歲的本地女子,現正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彩雲商場。領展圖片](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4/03/20240301_CR_source_web_彩雲商場_01.jpeg.webp)
彩雲商場。領展圖片
警方呼籲,「盜竊」是非常嚴重嘅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警方同時亦提醒市民小心保管財物,如非必要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外出。如果真係需要帶大量現金,亦應妥善保管,或者找親戚朋友陪同,以免賊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