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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陳方安生三度見李宇軒 要求交待有否抗爭路線圖及「終局」如何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陳方安生三度見李宇軒 要求交待有否抗爭路線圖及「終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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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陳方安生三度見李宇軒 要求交待有否抗爭路線圖及「終局」如何

2024年03月22日 17:15 最後更新:03月23日 11: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五十一日聆訊下午繼續。 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續作供指,在2019年11月監選團訪港後,曾受邀與時任英國駐港領事賀恩德會面,與會者還有李柱銘、陳方安生、郭榮鏗及莫乃光等,作為「老中青」三代的代表;之後陳方安生亦曾約見他與陳梓華,問及抗爭路線圖(Road Map) 及「我地最尾想點樣」,即「終局」(end game)如何,惟李指當時他與陳均沒有具體構思。

李宇軒曾三度與陳方安生會面。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宇軒曾三度與陳方安生會面。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指,2019年12月期間,「重光團隊」及「攬抄團隊」尚未定型,控方展示「SWHK(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網頁上,「關於SWHK」的中文翻譯為「關於攬抄團隊」,惟李指,當時不是所有SWHK的中文名都是「攬抄團隊」,指當時SWHK沒有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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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曾三度與陳方安生會面。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五十一日聆訊下午繼續。 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續作供指,在2019年11月監選團訪港後,曾受邀與時任英國駐港領事賀恩德會面,與會者還有李柱銘、陳方安生、郭榮鏗及莫乃光等,作為「老中青」三代的代表;之後陳方安生亦曾約見他與陳梓華,問及抗爭路線圖(Road Map) 及「我地最尾想點樣」,即「終局」(end game)如何,惟李指當時他與陳均沒有具體構思。

李指,2019年12月期間,「重光團隊」及「攬抄團隊」尚未定型,控方展示「SWHK(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網頁上,「關於SWHK」的中文翻譯為「關於攬抄團隊」,惟李指,當時不是所有SWHK的中文名都是「攬抄團隊」,指當時SWHK沒有中文名。

時任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 (Andrew Heyn)(右)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SWHK未有中文名共識

李:受邀與時任英國駐港領事會面 與會者包括陳方安生、李柱銘等

中大「二號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三人達共識 李打國際線 「攬炒巴」精神領袖 陳梓華搞香港活動

高井崇志 (網上截圖)

李曾帶訪港日本議員到中大二號橋

日本港人組織草擬民主法案 李轉交日議員

SWHK未有中文名共識

控方問及,SWHK何時開始定型?李指,當大家慢慢不使用「G攬」的標誌,活動也「已經唔關G攬登報事」,但其實直至李被捕時,團隊也未就SWHK的中文名達共識,李指「大家覺得對某個活動認同,就用SWHK logo,如有人不認同,你可以話依家唔係SWHK,我唔玩啦」,李指是「SWHK自己話自己係SWHK啲人」。李補充,SWHK成員就是一些「好多活動上傾向有同SWHK一齊夾,一齊夾期間佢認同用SWHK身份參與」的人。

時任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 (Andrew Heyn)(右)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時任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 (Andrew Heyn)(右)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受邀與時任英國駐港領事會面 與會者包括陳方安生、李柱銘等

李早前供稱,在2019年11月監選團訪港期間,曾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等人會面。控方問及,除那次之外,李有否再與陳方安生會面?李答有,指約於2019年底至2020年初期間,曾兩次與陳方安生會面。

李憶述,其中一次是與英國駐港時任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 會面,當時除陳方安生外,李柱銘、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莫乃光等亦在場,李由賀恩德致涵邀請。

李解釋,是次會面參加者中,李柱銘及陳方安生「當係老啲嘅generation(年代) 嘅民主派,郭榮鏗同莫乃光就係中間⋯我就係再後生嘅generation,所以領事想聽唔同 generation 對香港民主嘅意見」。

控方續問及,該會面中討論了甚麼?李指,當時談及大家對香港民主的看法,會上有提及「joint declaration(中英聯明聲明)」。李指,曾與陳梓華提起那次會面,當時陳稱「去見啦、加油、去network(發展人際關係)」。

第三度與陳方安生會面 陳太問「終局」如何

及至2020年初,李指,他和陳梓華再次與陳方安生見面,而會面地點是在陳方安生位於灣仔金鐘一帶的辦公室。李憶述,當時陳方安生問他和陳梓華作為這一代社運人士「我地最尾想點樣」,「我同T(陳梓華)都講唔出一啲concrete(具體)嘅野、road map(路線圖)」,而該次會面「其實無結果,因為陳方安生問依家,嗰陣已經發生咗好多示威、活動、集會等等,咁如果我哋有end game(終局)嘅話,嚟緊要點樣達到呢」。

李解釋,他及陳均沒有「end game」,「都冇啲好concreate嚟緊做呢樣、做嗰樣嘅road map(路線圖),我會summarize(總結)個meeting(會面)係冇結果。」控方問及,為何陳方安生會邀請他本人及陳討論關於示威的議題?李表示,因為陳方安生與陳梓華本身認識,但不清楚為何會邀請他本人。

三人達共識 李打國際線  「攬炒巴」精神領袖 陳梓華搞香港活動  

李早前作供提到,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曾與陳梓華和劉祖廸透過「Jitsi」進行視像會議,李亦在當時得悉劉祖廸就是「攬炒巴」。李今指,在該次視象會議中,陳梓華和劉祖廸身處在同一個地點,而在會議中,陳提出「『攬炒巴』就繼續去做一個精神領袖或者online influencer(網紅)角色」、「我就係繼續國際線游說」,而陳梓華會繼續在香港的活動。李指,3人的討論是關於「推進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嘅活動」。

李續指,陳梓華的活動包括參加集會之類,而劉祖廸繼續當「攬炒巴」,因當時「攬炒巴」在連登討論區很有影響力,作出呼籲時會很有迴響;而李對自己繼續「國際遊說」,「我嘅反應係ok」、「因為同我本來做嘅嘢無分別」。

法官李運騰問及,其美國行程、監選團、日內瓦之行是否屬國際遊說?李認為,美國及日內瓦之行屬國際遊說,但監選團則較邊緣;李又確認,他在視像會議後,仍繼續國際遊說工作,屬於「其中一個喺國際做 international lobbying 嘅香港人」。

中大「二號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中大「二號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曾帶訪港日本議員到中大二號橋

控方續問及,李在2020年初,有否與身處其他國家的「重光團隊」成員聯絡?李指,一直與外地支持香港的人有聯絡,當中包括法國、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地,但對方不一定是「重光團隊」成員。

控方再問,李有否進行與日本相關的國際遊說,李指在2019年「監選團」前後,日本時任議員高井崇志(Takai Takakshi)曾與其太太來港,李有向對方講述香港民主自由及示威情況,亦帶了對方去看當時發生過暴動的中文大學二號橋,當時衝突已完結。但他其後沒再見過高井崇志,但曾發過電郵給對方,感謝對方來港。

高井崇志 (網上截圖)

高井崇志 (網上截圖)

日本港人組織草擬民主法案 李轉交日議員

李續指,及至2020年,日本有港人組織的其中一名成員張亦澄,本身熟悉法律,草擬了一份民主法案。李再撰寫電郵,轉發予高井崇志,詢問意見。 李指,該草案有關香港人權問題或「擴闊到世界human right violation(侵犯人權)」的草案,但李指並無閱讀相關草案。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李提供相關草案時,用意為何?李解釋,主要是希望對方考慮「會唔會採用依度嘅提議」,及把製作草案的成員介紹給議員作跟進。李官質疑,李沒閱讀草案,但又把草案介紹予議員?李指,當時信任製作草案的張亦澄,亦希望介紹他認識議員,讓他們再跟進。

控方引述,高井崇志所回覆的電郵,當中提及會與菅野志櫻里溝通。李解釋,因二人均關心人權,所以會互相討論。控方再引述,李向高井發電郵,提及高井曾與香港的區議員「李軒朗」會面,庭上再展示眾人會面的照片,當中包括李軒朗與高井崇志的合照,及李宇軒與高井的合照等。

李帶催淚彈頭訪日 游說當地議員

控方再問及,李事後有否繼續跟進?李指,他曾於2020年2至5月期間,發電郵問高井會否支持相關法案。 李續指,於2019年12月,李到日本會見高井崇志及菅野志櫻里,亦帶同催淚彈彈頭訪日,他確認同屬國際游說的工作。

李又指,除陳梓華外,他亦與日本港人組織,包括「SWHK@JPN」聯絡,但重申「呢個同我哋一路講緊嘅 『SWHK』無關係,仲有後來嘅『香港の夜明』」。當李與陳梓華講述是次訪日行程時,李亦有提及與日本共產黨議員井上哲士及山添拓會面,而陳則回應「加油、good luck」等。

控方又問及,李提及的日本港人組織是否與國會遊說行動相關?李指,日本有其他關心香港議題的人,安排他會見井上哲士及山添拓,但這些組織主要做「ground work」如集會等,所以「呢兩個組織都本來唔係特別有做 lobbying(游說) 嘅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八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在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陳同意在書面供詞中沒提及此事,但強調黎有講過。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問及陳梓華與警方會面情況。辯方指,除提及身體狀況、收押所生活、「抱怨」及情緒崩潰的情況外,陳有否談及其他事情?陳指沒有。

至於紀錄顯示,警方於2021年5月14日或之前到荔枝角收押所探陳,但同月21日或之後改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陳。辯方問,當時是否因其情緒狀態而轉至小欖?陳指不知道。辯方問陳所指的情緒崩潰情況,當時有否接受醫療介入治療?陳指沒有。辯方指,所以陳的情況還未嚴重至需要醫療介入?陳確認。

陳確認庭上有新證供 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 

辯方又指,警方與陳進行錄影會面時,已表明正調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涉及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辯方指,當時陳明白他須把與上述人物相關的會面情況、電話及訊息溝通,盡其所能告知警方,亦需要把一些與要求外國制裁、封鎖等相關內容,盡其所能告知警方,陳確認。

辯方續指,陳供稱曾與黎智英會面 6 次,當他於錄口供時,警方最後問陳會否有補充等,辯方展示其中一次例子,當中警方問陳「咁嗰次嘅見面仲有冇講其他嘢?」辯方指針對第5次陳與黎在台北的會面,警方亦有問他「你有冇其他嘢想講呀?」,辯方指陳在方主問時,欲提及不少新證供,而這些新證供,在早前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陳確認。

黎於第四次會面中曾提及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 

辯方舉例,陳梓華提到自己與黎在其座駕的第四次會面時,當時黎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辯方展示陳在2021年5月4日錄取書面供詞中,陳當時稱「2020年3至5月,我第四次同黎智英見面……」「黎智英表示年輕一輩的國際游說……年青人要專心選舉工作,集結民氣……集中非建制派的選票、由於過去一年,年青人積極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透過初選集結年青的政治素人吸引年青人投票……」。

辯方展示書面供詞,陳沒提過黎當時稱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陳稱「但佢有講過呀嘛」,惟同意自己書面供詞沒提及。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2020年1 月台北的第5次會面中,陳早前供稱劉祖廸曾表示他個人願意合作,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需「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以推動制裁,但就「攬炒團隊」而言,要跟「rip」商量,陳告知黎「rip」是李宇軒。辯方質疑,同樣地相關內容並無在陳的書面供詞提及,陳確認。另由李宇軒負責的「日本線」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要求Mark Simon出面調停在美港人組織的意見分歧,李宇軒十分頑固及不願離港,均沒在書面供詞或錄影會面謄本提及過。

陳承認未在書面證供提及 黎於國安法生效後要求續打「國際線」 

另辯方指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於壹傳媒大樓第六次會面,當時曾與黎討論《國安法》,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當年曾否與黎討論IPAC資金;陳供稱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要求陳與其他人在文宣及國際線「都要繼續做」,「要支持初選」,上述均沒在書面供詞記載。陳同意,並指「正確,並無咁寫低」。

在辯方盤問下,陳又確認自己在書面供詞中沒提過自己擔心李宇軒被捕會影響到IPAC,並與Mark Simon討論;陳亦同意書面供詞中沒提過在《國安法》生效後、他曾與Mark Simon討論SWHK「日本線」。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不公

辯方其後擬詢問陳有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提過上述事情。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指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辯方提議先由辯方向陳提供17條辯方問題,待陳翻看錄影會面謄本後,在星期五(5月3日)聆訊時再回答。3位法官關注問題的翻譯事宜,認為不宜在法官缺席下處理。經商討後,辯方決定在庭上先向陳提供問題,再由法庭傳譯翻譯,把17條問題列印給法庭。辯方提出14項證供,指陳於庭上曾提及,惟在警方錄影會面及供詞沒有。

案件周五(5月3日)再續。控方將提供近700頁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讓陳在庭內在律師陪同下閱讀,以預備辯方在本周五的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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