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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65天|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65天|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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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65天|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2024年04月24日 16:34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5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五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供稱,《國安法》生效後,「重光團隊」(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美國政治顧問,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描述,表明香港情況威脅美國在港利益,當時「美國線」亦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以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到2020年10月陳被捕,後獲保釋聯絡Mark Simon,對方著他不要擔心,續給予支持,並著陳續進行國際游說;而其後Mark Simon因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涉干預美大選,遂辭職「保住」《壹傳媒》,惟向陳保證續可聯絡他找黎。控方已完成主問。 

陳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透過美國政治顧問公司接觸一些政策評論員撰寫報告,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的描述,表明香港情況會威脅到美國在香港的利益。陳確認「美國線」成員每周均會向Mark Simon報告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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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資料圖片

Mark Simon。資料圖片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SWHK「美國線」成員曾擬定欲會見美政客名單

陳稱,當時「美國線」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措施,但「美國線」成員認為「錢係我畀嘅,點解唔係由SWHK『美國線』選擇見咩人」,Mark Simon其後向陳提出:「係咁樣樣㗎,唔係你畀咗錢就一定見到你想見嘅人」。

Mark Simon。資料圖片

Mark Simon。資料圖片

控方又問及,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日本線」就國際游說做過甚麼事?陳稱「日本線」是協助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成立JPAC(IPAC日本分支),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而李宇軒亦與山尾志櫻里合作,想推行「救生艇政策」,即類似「香港避風港法案」,「可以收留香港嘅政治犯」或者讓香港的抗爭者居留日本。

陳稱,有關「日本線」的事是從李宇軒口中得知,而「日本線」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是因為他們認為《國安法》違反人權,如有「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話,「日本政府就有理據去制裁相關官員」。

陳又指,曾向Mark Simon和劉祖廸提及「日本線」,因李宇軒在「日本線」遇上自稱「反華」 、「想幫手」的在日港人,李感到「有啲鬼」,便叫陳梓華聯絡Mark Simon協助「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但Mark Simon沒回音,陳亦記不起該在日華人的姓名。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英國線」劉祖廸與APPG製作國安法報告

控方再問及SWHK「英國線」,陳稱《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APPG(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但陳不記得內容,而裴倫德續營運IPAC,而「攬炒團隊」亦續提供協助。

陳2020年10月被捕 Mark Simon稱續支援他

控方指陳在2020年10月10日因「協助罪犯」罪被捕,後獲警方保釋。陳承認自己獲釋數日後,便透過Signal致電Mark Simon,Mark Simon「叫我唔使擔心」、並指「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後路畀你」,Mark Simon表示會繼續透過美國和台灣等途徑去打聽其案件的消息。陳續指,Mark Simon「叫我乜都唔使做」,但要有心理準備再次被捕,而罪名是違《國安法》,但Mark Simon仍著他不用擔心,更說「應該要繼續做國際游說等嘅民主運動」去推動制裁。陳指Mark Simon當年聲稱會安排各方面支援給他,指示陳續進國際游說等工作,以推動制裁。控方問及是甚麼方面的支援?陳稱,當時具體提到法律上的支援,形容自己聽到此消息沒有反應。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Mark Simon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  被指干預大選 辭職保住壹傳媒 

陳又供稱,2020年7月Mark Simon邀請寫手在《蘋果》撰文「寫拜登個仔喺中國做生意,咁但係後來話依單新聞係假嘅,喺美國被視為干預大選,可能會引來FBI調查及得失民主黨」。Mark Simon與黎商量後,為免影響《壹傳媒》利益,Mark Simon表示「會辭職保住壹傳媒」,但實際上Mark Simon仍會在美國及台灣打點黎的生意,所以Mark Simon叫陳不用擔心他,如果陳想接觸黎時仍可聯絡他,但陳不知黎身處什麼地方。

控方指已完成對陳梓華主問,需時再檢視筆記。法官李運騰關注案件進度,控方指之後將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專家證人,及辯方團隊要求傳召的8至10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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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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