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立法會發言人今日(10月9日)就歐洲議會發表歐中政治關係報告,當中在有關香港部分作出失實偏頗指控,表示堅決反對,並予以嚴厲譴責,亦促請歐洲議會立即停止詆毀香港發展、抹黑香港法治和人權等狀況,同時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國安法》。AP資料圖片
立法會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並不斷完善有關法例的執行機制,是舉世公認的國際慣例與應有之義。事實證明,訂立《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實施,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使香港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為香港經濟、民生等各方面發展提供穩固基礎,而香港社會及市民在基本自由、法治和司法獨立等方面,亦得到更完善的保障。香港營商環境更屢創佳績,特別是香港剛繼續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競爭力排名全球第二、國際金融中心排名全球第三,法治指數亦維持高位。這些客觀事實,正是對歐洲議會所謂報告的最有力反駁。
歐盟。
事實上,歐盟及其成員國亦有以國家安全或反恐為名,訂立或修訂限制市民權利和自由的法律和規例,亦被指人權狀況惡化,歐洲議會不應以雙重標準抹黑香港特區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立法會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就香港事務,發表不符事實、危言聳聽的所謂報告。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報告提及「黎智英案」和涉及45人被定罪的一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立法會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法院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一直嚴格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審理,並公開判辭,鉅細無遺地說明裁決及判刑理據。法庭的定罪裁決均有理有節,不受任何干預。歐洲議會的報告卻無理要求釋放多名被定罪人士,將政治凌駕法庭裁決,一再對香港司法獨立進行政治施壓,這才是對法治的踐踏。
正如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指出,中歐關係正處於重要發展時期,維護中歐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立法會發言人強調,歐洲議會與其花費大量時間炮製充滿偏見的涉華涉港報告,不如多花精力了解真實的中國、了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的安定繁榮,以及了解中歐經貿合作給雙方人民帶來的好處。
立法會fb圖片
立法會發言人敦促歐洲議會切實遵守國際法原則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充分尊重中國主權,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包括香港特區事務)、停止煽動對立對抗,以實際行動維護中歐關係大局。這才是中歐雙方人民的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