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並在會議上發言。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61屆會議。政府新聞處
張國鈞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成功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並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每個主權國家都擁有制定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利,中國也不例外,提到英國亦有至少14項國家安全法律,強調任何國家要求別國廢除國家安全法,都是虛偽的行為。
他又說,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享譽國際,香港去年被評為全球第二大最受歡迎的仲裁地,強調香港司法獨立、公正、公開行使司法權,過去6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近50次,是具有說服力的判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張國鈞又提到黎智英案,重申黎智英是由自己選擇律師團隊,獲得公正審判,判決和量刑理由已詳細公布,他選擇不上訴,羈押期間得到適當待遇,他亦從未提出任何投訴,認為一些針對香港情況的偏見指控,是無視客觀事實。
張國鈞又說,留意到荷蘭的代表提及關注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案件,特區政府敦促各成員國尊重法治,不要干涉香港法院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強調香港一如既往致力保護人權。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律政司去年推動設立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先導計劃,開展短短兩個多月,已收到多宗查詢,並已開始正式處理個案,更已成功完滿解決了首宗案件。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展開兩個月已收到多宗查詢。網站圖片
張國鈞今日(5日5月)在「2026年調解周——體育調解研討會」上致開幕辭時稱,香港體育發展在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及產業化方面均取得令人鼓舞的成績;隨着體育產業蓬勃發展,各持份者間的互動難免引發爭議,建立高效、具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是推動體育發展的重要基石。
他指出,當體育爭議發生時,法律訴訟往往排期需時、程序複雜,對時效要求高的體育糾紛未必合適,且可能損害雙方關係。相比之下,調解是更具時間及成本效益的爭議解決方法。調解過程由中立調解員協助各方釐清爭議根本,促進有建設性的溝通,以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調解具有全程保密、靈活自主的特點,有助保存雙方關係。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認為,建立高效、具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是推動體育發展的重要基石。張國鈞FB
先導計劃已投入服務並處理首宗個案
為此,律政司去年推動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這項《施政報告》重點措施。計劃由亞非法協及一邦分別負責管理及提供科技支援,並已於今年2月13日正式投入服務。計劃為期兩年,採用「先調解、後仲裁」方式處理各類體育糾紛,並設有涵蓋本地及23個司法管轄區專家的調解員及仲裁員名冊。特區政府為合資格個案提供資助,以減輕當事人的財政負擔。
張國鈞透露,先導計劃開展短短兩個多月,已經收到多宗查詢,並已開始正式處理個案,更已成功圓滿解決了首宗案件。
香港具優勢發展成為「調解之都」
張國鈞強調,香港擁有完善的調解法律及規管框架,匯聚眾多國際及本地調解機構及人才,作為「調解之都」,在發展體育調解領域大有可為。展望未來,律政司將繼續與體育界及法律界緊密合作,舉辦各類推廣及培訓活動,提升公眾和體育界對體育爭議解決的認識,使先導計劃發揮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