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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剔除註冊 警方封鎖將軍澳廠房大樓調查

政事

《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剔除註冊 警方封鎖將軍澳廠房大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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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剔除註冊 警方封鎖將軍澳廠房大樓調查

2026年03月25日 16:32 最後更新:18:27

《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相關公司即告解散並成為「受禁組織」。警方於周三(25日)封鎖《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拉起封鎖線派人把守大樓的三個出入口,另有大批國安人員進入大樓內調查。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下午約2時,位於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大樓被封鎖,警方派出多隊機動部隊(PTU)到場,人員在大樓的3個出入口駐守,拉起封鎖線;而大樓及廠房內亦有便衣探員進入。至下午約3時半,警方收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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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

黎智英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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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周二(24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1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1)條,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相關公司即告解散並成為「受禁組織」。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早前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在去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並於今年2月9日判刑,三間公司各被判罰款逾300萬港元。

黎智英

黎智英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公司、團體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因犯該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吊銷其執照或許可證。由於《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被法庭依法定罪處罰,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相關規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公司註冊處處長已將該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經刊憲後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0港元及監禁14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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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已根據《公司條例》,指示審查員終止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審查員的任期已於2026年的7月27日屆滿。財政司司長表示,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純屬個別事件。

陳茂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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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財政司司長注意到過去這段期間壹傳媒已於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根據《公司條例》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頒令清盤,有關清盤正在進行中;壹傳媒的上市地位亦已於2023年1月12日被香港聯合交易所根據《上市規則》取消;壹傳媒的一些前高層人員已在2025年12月15日及2026年2月9日被原訟法庭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並判處監禁;以及壹傳媒旗下有3間子公司在上述刑事案件中,被原訟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刑罰,並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於2026年3月20四日命令其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後,亦即告解散。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經詳細審視上述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財政司司長認為已沒有需要繼續對壹傳媒的事務進行調查,因此,根據《公司條例》條指示審查員終止有關調查。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政司司長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有良好、高效,並與國際標準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香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普遍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標準。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純屬個別事件。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將繼續共同努力,確保香港持續奉行享譽國際的良好企業文化及公司管治標準,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致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及信譽。」

壹傳媒。TY Y Google圖片

壹傳媒。TY Y Google圖片

發言人又表示:「特區政府感謝陳錦榮先生出任審查員期間展現超卓的專業能力和高度的專業精神,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克盡厥職,特區政府謹此向陳先生及其團隊致以由衷的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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