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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記者直擊:三級大火後華豐大廈滿目瘡痍 當局已更換逾期未檢查滅火筒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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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記者直擊:三級大火後華豐大廈滿目瘡痍 當局已更換逾期未檢查滅火筒

2024年04月16日 17:39 最後更新:18:04

《巴士的報》記者在大廈內直擊,經歷火劫後的華豐大廈內部滿目瘡痍,走廊昏暗,墻壁遭嚴重熏黑,地上雜物四散。

大部分低層單位內仍未有電,工人需帶上「私伙」照明設備開工。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部分低層單位內仍未有電,工人需帶上「私伙」照明設備開工。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道華豐大廈火警,造成5死40傷,迄今仍有多名傷者留院。有華豐大廈居民對記者表示,火災之後一直都有消防及警察上樓。現場所見,大量維修工人正在進行維修工作,不過大部分低層單位內仍未有電,工人需帶上「私伙」照明設備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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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低層單位內仍未有電,工人需帶上「私伙」照明設備開工。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部分低層單位內仍未有電,工人需帶上「私伙」照明設備開工。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華豐大廈居民對記者表示,火災之後一直都有消防及警察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華豐大廈居民對記者表示,火災之後一直都有消防及警察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後樓梯。巴士的報記者攝

後樓梯。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廈內由墻身到天花再到地面均被熏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廈內由墻身到天花再到地面均被熏黑。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層樓都已配備一個製造日期為2024年的全新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層樓都已配備一個製造日期為2024年的全新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尚未清除移走。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尚未清除移走。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維修人員繼續搬運全新的滅火筒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維修人員繼續搬運全新的滅火筒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華豐大廈居民對記者表示,火災之後一直都有消防及警察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華豐大廈居民對記者表示,火災之後一直都有消防及警察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後樓梯。巴士的報記者攝

後樓梯。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廈內由墻身到天花再到地面均被熏黑,地面一片狼藉,佈滿灰燼雜物,其中1樓同2樓的墻身被熏黑得最嚴重,到3樓已上損毀情況則明顯輕微很多。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廈內由墻身到天花再到地面均被熏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廈內由墻身到天花再到地面均被熏黑。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層樓都已配備一個製造日期為2024年的全新滅火筒,並有維修人員繼續搬運全新的滅火筒上樓。 早前有報道指,大廈內多個滅火筒逾期未檢查,據本網記者所見,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尚未清除移走,筒身上有「上次壓力測試日期:2014」,並寫有「必須在五年內做壓力試」

每層樓都已配備一個製造日期為2024年的全新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層樓都已配備一個製造日期為2024年的全新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尚未清除移走。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尚未清除移走。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華豐原本的滅火筒。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維修人員繼續搬運全新的滅火筒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維修人員繼續搬運全新的滅火筒上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佐敦道華豐大廈火警迄今造成5死40傷,其中一名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的男傷者,16日情況好轉。截至16日早上11時,該男傷者已由危殆轉為嚴重,另仍有3名女傷者危殆,其中2人留醫伊利沙伯醫院,1人留醫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

截至4月16日早上11時,死傷者最新情況:

伊利沙伯醫院:3男1女死亡;2女危殆,1男嚴重

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1女危殆

廣華醫院:1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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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加重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業主罰則 議員憂礙加入法團意欲

2024年05月25日 09:45 最後更新:11:11

佐敦華豐大廈上月的三級火造成多人死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保安局表示,爭取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以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樓宇改善工程,並在完成代辦後,收回相關費用,同時傾向調高不遵辦有關命令的罰則。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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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單靠調高罰則不能夠解決問題,要多管齊下,因為不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都是以義務性質加入,若加重罰則,有機會減少業主加入法團的意欲,可能帶來反效果。他認為多利用物管公司,透過他們的專業知識協助解決問題,同時加快推展「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針對一些多用途大廈,當局在向例如賓館等發牌時,可考慮加入附例,要求他們檢視走火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等。

出席同一節目的選委界議員林筱魯認為,保安局提出的修例草案,可以起到一定「止咳」作用,但他認為政府的介入,不應該只是代辦改善工程,亦要協助處理各部門在執行不同範疇問題之間的矛盾,建議要有一套清晰策略,完整的法律框架,同時加快在執法方面的處理流程。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認為,小業主會支持政府代辦安全改善工程,至於如何將多幢大廈聯合組織起來,政府則責無旁貸,建議可由關愛隊及地區「三會」發揮聯繫協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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