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張柏芝入稟高等法院控余毓興誹謗 要求移除不實誹謗言論道歉兼賠償

娛圈事

張柏芝入稟高等法院控余毓興誹謗 要求移除不實誹謗言論道歉兼賠償
娛圈事

娛圈事

張柏芝入稟高等法院控余毓興誹謗 要求移除不實誹謗言論道歉兼賠償

2024年06月04日 20:30 最後更新:20:56

張柏芝與前經理人余毓興的恩怨,又有新發展!

藝人張柏芝昨日(6月3日)入稟高等法院,指余毓興新歌《以犬之名》及一系列相關報道內容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移除其抖音等社交平台帳戶中的不實言論,並禁止再行發佈,向余毓興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收回或糾正言論。

張柏芝昨日(3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經理人公司創辦人余毓興。

張柏芝昨日(3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經理人公司創辦人余毓興。

余毓興日前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訴心聲,疑暗示張柏芝的不是,並接受傳媒訪問翻舊帳。

余毓興日前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訴心聲,疑暗示張柏芝的不是,並接受傳媒訪問翻舊帳。

入稟狀指,余毓興2024年6月1日左右發布文字片段,在互聯網上惡意散播歌曲《以犬之名》一系列報道中的誹謗字句,明知內容不實而惡意中傷張柏芝,逼使張柏芝以不合理條款和解,引人注目來自娛,並宣傳自己娛樂事業以獲益,且事前沒有警告張柏芝或給予其機會糾正,故入稟申令禁制並索償。

張柏芝指控余毓興於抖音等社交平台發布歌曲《以犬之名》,內容對她構成誹謗。

張柏芝指控余毓興於抖音等社交平台發布歌曲《以犬之名》,內容對她構成誹謗。

張柏芝向余毓興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收回或糾正言論。

張柏芝向余毓興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收回或糾正言論。

原告張柏芝又指,余毓興為人不實,明知自己從未擔任她的經理人,而於4年前入稟時訛稱自己為張柏芝經理人。實際上張柏芝當時經理人為2013年清盤的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而指提供4,000萬港元予張柏芝的是AEG,而非余毓興。自AEG清盤後兩者之財務轇輵概與余毓興無關。

案件編號:HCA 1052/2024

Tags:

張柏芝

往下看更多文章

余毓興發千字文聲明反擊 籲張柏芝回頭是岸:別再執迷不悟自毀前程

2024年06月03日 16:30 最後更新:06月04日 16:56

余毓興指對張柏芝已是仁至義盡了!

張柏芝2020年遭前經理人余毓興入稟高等法院控訴,余毓興與張柏芝於2011年簽訂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余毓興先支付4000萬港元片酬予張柏芝,要求須演4部指定電影,有傳張柏芝未有履行合約,致經理人蒙受損失,而入稟向張柏芝追討。

張柏芝的前老闆兼經理人余毓興近日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被指力數張柏芝。

張柏芝的前老闆兼經理人余毓興近日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被指力數張柏芝。

張柏芝工作室昨日(2日)於微博發表聲明以強硬態度回應。

張柏芝工作室昨日(2日)於微博發表聲明以強硬態度回應。

余毓興近日以全新唱作人身份出歌,由他包辦詞曲創作及演唱的歌曲《以犬之名》被指力數張柏芝。昨日(6月2日)傍晚,張柏芝工作室發聲明反擊,斥余毓興發表的言論均為虛假,嚴重不實,惡意中傷,不論是歌曲及報道,皆對張柏芝造成惡劣影。

張柏芝工作室反擊前經理人言論。

張柏芝工作室反擊前經理人言論。

余毓興預告今日(3日)下午在抖音播回應,但一直未見直播,其後他改以千字聲明回應張柏芝的聲明。

余毓興預告今日(3日)下午在抖音播回應,但一直未見直播,其後他改以千字聲明回應張柏芝的聲明。

余毓興聲明如下:
首先今天原定下午2:00,是發表我的另一首創作歌曲《六月戰歌》,這首歌是為萬千高考的學子而專門創作而成的,是一首加油打氣歌,而這首歌呢今天也在各大音樂平台同步上線,希望大家在關注我的同時,也能多多關注這首《六月戰歌》,如果喜歡這首歌,也希望你們可以分享給更多的人,為正在最後衝刺的高考學子們加油打氣,並預祝他們金榜題名。接下來針對張栢芝工作室的聲明,本人將會做出一一回應。

首先呢,針對張栢芝工作室聲明一及聲明二,這兩點聲明內容的公布,已經牽涉到涉嫌違反妨礙司法公正的法律條律,張栢芝工作室主動披露本人正在控告張栢芝違約及賠償的訴訟案件的細節,在此本人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由於張栢芝工作室聲明一和二的內容完全虛假,扭曲事實,嚴重損害本人的公眾形象及利益,並會對本人造成在控告張栢芝官司中的司法公正的傷害性,因此,本人現在此被迫作出回應,以還清白。

首先聲明一,本人余毓興於張栢芝於2011年7月10日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八年,本人余毓興與張栢芝達成共識,在2014年7月11日以AEG Entertainment limited與張栢芝本人重新簽訂《全球獨家演藝經紀協議,(補充合約)》。本人余毓興與張栢芝小姐和其代表律師以及Emily周靜怡於2014年8月5日舉行四人會議,在會議中這份合約最後得到張栢芝小姐親口確定生效,且都有本人錄音的音檔,記錄在案,並已作為呈堂證供,所以張栢芝工作室所發的聲明一內容完全與事實不符。

由於張栢芝聲明一的內容,涉嫌嚴重誤導公眾及法院對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的評判和公眾性,影響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做為原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本人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將在和律師商討後,稍後會對張栢芝採取其他違法行為的提告,細節稍後另行公布。

有關聲明二,本人余毓興從沒有偽造過張栢芝小姐任何公章,完全虛假不實,請張栢芝小姐聘用更專業的團隊,不要再紕漏百出,已經有太多太多的謊言無法自圓其說了,網絡是有記憶的,別再一會又說自己搞錯,自打嘴臉,並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自2011年本人余毓興跟張栢芝小姐簽約起,有關張栢芝的所有工作的簽約事宜都是由本人或由本人授權的不同公司簽署,工作內容在得到張栢芝最後確認後,才會由本人或本人授權的公司正式蓋章生效。同時,張栢芝工作的每一筆收入都由Emily周靜怡簽字蓋章確認後,匯入張栢芝指定賬號。張栢芝的工作收入,從2011年一直延續到2015年5月,從張栢芝突然玩失蹤、公開違約為止。期間每一筆收入張栢芝方都有確認回執。因此,張栢芝聲明二中的內容對本人余毓興的指控完全虛假與事實不符,本人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

同時,本人余毓興與張栢芝自從2011年7月10日簽約後至今日2024年6月3日為止,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一宗由張栢芝小姐向法院入稟控告本人或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的官司訴訟。而現在唯一的一宗和張栢芝的訴訟官司則是由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共同在2020年入稟法院,控告張栢芝違約及追討簽約定金和賠償的案件。

聲明三本人在此鄭重呼籲張栢芝小姐回頭是岸,雖然你的行為嚴重的傷害了我,行為令人髮指,但只要你真心悔過,我是可以原諒你的。從2011年至2024年5月30日止,在這漫長的13年間,儘管我在遭到如此恩將仇報的時候,我都沒有在公開場合或是在媒體上說過她一句壞話,正如我剛所說的,網絡是有記憶的,大家可以上網去查看,看我在這漫長的13年間有沒有在媒體上公開說過張栢芝一句壞話?所以,張栢芝我對你已是仁至義盡了!請你別再執迷不悟,自毀前程,這是我對你所表達的最後善意和提醒!

關於張栢芝工作室聲明四,張栢芝,請你不要再用這種低級的手段,請停止對媒體的恐嚇吧!媒體是有知情權的,身為公眾人物,理應受到媒體的監督,我余毓興從六月一號起到未來的日子裡,如果你非要逼我被迫站出來跟你迎戰對質,我無比歡迎,而我所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的每一句話,絕對都是真實的,所以我也願意為我所說的每一句話去負責,也義無反顧地去承擔所有的法律行為!所以請你停止這種低級冷暴力的恐嚇媒體行為吧,所有的法律責任,我願意一個人獨力全力承擔!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