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文正式文書中,一般尊稱男子X及其夫人為「X伉儷」,丈夫行先夫人在後才能稱為伉儷,像特首林鄭月娥和丈夫,是不能稱為「林鄭月娥伉儷」的。「伉儷」這個詞彙在日常生活略顯生僻,若非撰寫非常正式的文書,都甚少會用到,但其背後卻是一段頗有深意的歷史故事。

伉儷一詞在古書典籍中非常常見,如《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中載︰「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覽之悽然,增伉儷之重。」這個詞最早見於《左傳.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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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春秋時代魯國有個人叫叔肸,他是魯宣公的弟弟,也是魯國大夫聲伯的父親。聲伯的母親沒有舉行媒聘之禮,就和肸叔同居,因此魯宣公之妻穆姜瞧不起她。生下聲伯後,她被迫嫁給齊國的管於奚,為管於奚生下一男一女之後就守寡了。後來她回到魯國與兒子聲伯一起生活,聲伯讓他的同母異父的弟弟當魯國大夫,又把同母異父的妹妹嫁給了魯國大夫施孝叔。

後來晉國使臣郤犫到魯國聘問,向聲伯索要妻子。郤氏勢力龐大,族中有「五大夫三卿」,因此魯國國君和貴族們不是懼怕就是想巴結郤犨。聲伯於是將已經嫁給施孝叔的同母異父妹妹奪走,送給郤犨。夫人對施孝叔說:「鳥獸還不肯失掉配偶,您打算怎麼辦?」施孝叔說:「我不能夠因此死去或者逃亡。」夫人隨郤犫到晉國,並生了兩個孩子。後來郤犫死了,晉國人又把她歸還給施孝叔。

施孝叔在黃河邊迎接夫人,把她的兩個孩子掟入黃河裏。夫人憤怒說:「不能保護自己的伉儷而讓她離開,又不能愛護別人的孤兒而殺死他們,這怎麼能有好結果?」就發誓不再做施氏的妻子。

所以伉儷原意就是妻子、配偶,也沒有正式或非正式的用法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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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左傳.昭公二年》載︰「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孔穎達疏︰「言少姜是妾,非敵身對耦之人也。」大意是說,晉平公娶了齊景公的女兒少姜為妾,晉平公很寵愛她。不過,沒幾個月少姜就死了,魯昭公前往弔唁,到了黃河邊,晉平公派士文伯來辭謝說︰「少姜不是正室,依禮不需要魯昭公親自來弔唁。」這段話中的伉儷專門指正妻,由此可知,少姜是妾的身份,不能被稱為晉平公的伉儷。

身份不對稱則不能稱之為伉儷,這與伉、儷兩個字拆開的本意有關。伉通「抗」,本意是相當、匹敵之意,如《戰國策‧秦策一》︰「天下莫之能伉。」儷,本意為配偶,如《廣雅》︰「儷,耦也。」耦通「偶」,即配偶。

所以伉儷表面指可以相匹敵的配偶,引申為地位、身份相稱的配偶。後來,人們就尊稱個人條件、事業成就相當的夫婦為伉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