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拒以表達政治訴求作求情 梁天琦案法官:不容許目無法紀暴力行為

政事

拒以表達政治訴求作求情  梁天琦案法官:不容許目無法紀暴力行為
政事

政事

拒以表達政治訴求作求情 梁天琦案法官:不容許目無法紀暴力行為

2018年06月11日 12:50 最後更新:14:43

法官彭寶琴指,法律不容許有人將民生等爭議訴諸暴力。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首被告梁天琦就暴動罪及襲警罪分別被判監6年及1年,兩項控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6年,而第3被告盧建民則就暴動罪被判囚7年,被告黃家駒則被判囚3年半。

梁天琦今被判囚6年。

梁天琦今被判囚6年。

控方於庭上確認因就3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並決定就該控罪重審。代表梁的蔡維邦資深大律師則表示對於重審並不反對,但案件是否須與另一宗暴動案合併,則仍要索取法律意見,而2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均對此沒有意見。法官彭寶琴指若梁天琦一方反對案件合併,則可於7月12日與另一法官商討,而案件另會在翌日預審,預料需時半天,李諾文及林傲軒期間可以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岀。

左圖:黃家駒;右圖:盧建民及梁天琦

左圖:黃家駒;右圖:盧建民及梁天琦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雖然辯方於求情時指,梁天琦本質善良、有愛心及負責任,顯示他另一面,並稱他是被挑釁及為拯救年輕女子才作岀該些行為,但彭官認為這說法與呈堂影片有出入。 彭官又認為不能以表達政治訴求為求情原因,法庭並不容許目無法紀及嚴重的暴力行為。另外,法律只有守法與違法人士之區分,若有人犯法,法律不容許有人將民生等爭議訴諸暴力。

被告李諾文離庭。

被告李諾文離庭。

被告林傲軒離庭時,並沒有回答記者的提問。

被告林傲軒離庭時,並沒有回答記者的提問。

往下看更多文章

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