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歧視是最常見的投訴之一
平機會今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外傭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控告其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即基於她懷孕而給予其較差待遇。
平機會表示,該名外籍家庭傭工指,她的前僱主在她懷孕期間,基於她懷孕而終止其僱傭合約,並將她解僱。平機會指,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是平機會收到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中,最常見的種類之一。2016年至2018年期間,平機會共收到223宗相關投訴,佔整體投訴的約32%。
社會事
懷孕歧視是最常見的投訴之一
平機會今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外傭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控告其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即基於她懷孕而給予其較差待遇。
平機會表示,該名外籍家庭傭工指,她的前僱主在她懷孕期間,基於她懷孕而終止其僱傭合約,並將她解僱。平機會指,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是平機會收到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中,最常見的種類之一。2016年至2018年期間,平機會共收到223宗相關投訴,佔整體投訴的約32%。
一名琴行戶服務女主任患病後一個月遭解僱,入稟法院索償,但僱主沒回覆法庭,法庭裁定申索人勝訴。
琴行客戶服務女主任確診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後告假,經理發訊指「你手尾長嘅話,要有心理準備」,其後於翌月初解僱她,女主任早前經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裁定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賠償情感損失以及收入損失合共10萬多元,由於法庭及申索人送達文件後,前僱主沒有回應,法官梁國安裁定申索人勝訴。
申索人為陳詠琴,由平機會法律主任黃凱婷代表;答辯人為第一流行鋼琴教室有限公司,平機會指答辯人三次收到法律文件後都沒有回覆,建議法庭下令申索人勝訴,法官批准並訂於11月28日進行賠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