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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叫霸王雞」警察記事冊7度留白被降級 申司法覆核被拒

社會事

涉「叫霸王雞」警察記事冊7度留白被降級 申司法覆核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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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叫霸王雞」警察記事冊7度留白被降級 申司法覆核被拒

2020年03月19日 13:16 最後更新:14:48

法官指其申請理由沒有法律依據。

曾涉廟街「叫霸王雞」而遭調查的男警長,6年前被發現在警察記事冊中留白,違反《警察通例》而被降級至警員。警員認為降級懲處與其違紀行為不合比例而提出司法覆核,陳嘉信法官今頒布判詞指其申請理由沒有法律依據,亦不達致韋恩斯伯里式不合理性,而且懲罰對比其過失並沒有過重,故拒絕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亦下令該警員需支付對家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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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職警隊18年的申請人黃俊威(譯音;英文:Wong Chun Wai Pett)被發現在2014年5月27日至29日期間,上班和下班時先後7次沒有在警察記事冊作出記錄,亦沒有記錄上下班時間,最終在警隊內部紀律聆訊中被裁定五項違反《警察通例》及一項疏於職守共6項項違紀控罪,最終被判處「嚴厲譴責」,把他從警長職級降職至警員。黃指自己在紀律聆訊時坦承自己違反《警察通例》,認為降職的決定對比其過失屬不合理及不合比例。

陳嘉信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黃在一段時間內不斷犯錯,反映出他有警察記事冊留白的習慣,而且黃在案發時已服務警隊超過16年,理應自律並保持高標準的個人誠信,《警察通例》中清晰明確地列明警員使用警察記事冊的規則,故黃更應該清楚知悉違紀的後果。陳官不接納黃的申請理由,而且指出警察記事冊在解釋秘密監察、公開執法及「放蛇」行動時極其重要,更有效保障自己免受虛假和惡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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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亂過馬路被罰款後司法覆核 要求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2023年12月20日 20:42 最後更新:12月21日 11:56

一名男子因亂過馬路被罰款2000元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據報申請人被罰款後,因不滿行人路基建欠佳,在低收入社區亂過馬路執法過於嚴苛,立法機關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等,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亂過馬路罪行、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的立法會及系統性失效的相關政府機關違憲。

申請人的入稟狀指,因為衛生欠佳、行人路設計惡劣,每日數百萬市民在路口以外地方橫過馬路,長者亦因交通燈快速由綠轉紅而受影響,橫過馬路情況風行亦反映在部份貧窮地區,2000元罰款對低收入人士而言過份高昂,認為市民不應因為規劃道路出現問題、被迫橫過馬路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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