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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考慮延長消費獎賞活動 重申未違規

錢財事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考慮延長消費獎賞活動 重申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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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考慮延長消費獎賞活動 重申未違規

2020年05月13日 18:44 最後更新:19:10

九倉置業(01997)旗下商場消費券計劃引起關注,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表示徵詢過法律意見,認為並無違規,又表示考慮延長活動,令更多市民受惠。

九倉推消費獎賞計劃

九倉推消費獎賞計劃

海港城及時代廣場,於5月11至17日共同舉辦名為「Rewarding Everyone」的全港性消費獎賞計劃,凡18歲或以上的市民,以信用卡於全香港任何實體零售及餐飲商戶單一消費每滿指定金額,可換領100元消費券 (兩張50元);單一消費每1萬元,可額外換領600元消費券 (兩張300元),最多可換領4000消費券。

該項活動是否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引起疑惑,2017年2月,新鴻基地產(00016)商場現金禮券就被指屬於《條例》監管範圍,需要金管局發牌及監管,最後新地收回所有現金禮券。

金管局表示,正向商場方面了解有關情況,一般而言,如計劃涉及消費者消費滿指定金額後,可免費換領一些在指定商店使用的「優惠券」,即不涉及「優惠券」持有人支付款項予發行人,多屬《條例》下獲豁免範圍之一,此類豁免亦不涉及計劃的儲值金額是否低於100萬港元。

金管局發言人又說,另一方面,如一計劃涉及用戶支付款項予計劃發行人,換取一些儲值額以於不同商店作消費,則多屬儲值支付工具,須受金管局的監管。

至於九倉計劃是否屬監管範圍,發言人說正向商場方面了解情況。

海港城(資料圖片)

海港城(資料圖片)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則重申沒有違規,集團表示,消費券不是儲值工具,沒有任何儲值功能,不可兌換現金,也不能當貨幣使用,不能單憑消費券換領貨品或服務。顧客必須在海港城或時代廣場消費滿指定金額,才可使用相關折扣,該折扣亦只可在指定商場和商店內使用。

時代廣場(資料圖片)

時代廣場(資料圖片)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表示,已徵詢法律意見,是次推廣計劃並不受金管局規管,亦沒有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相關法律規定。並表示,已跟香港金融管理局接觸,並清楚解釋。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又表示,推廣計劃反應熱烈,正考慮延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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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一直將反詐騙工作為優先任務 打擊洗錢方面大有進展

2024年04月22日 15:56 最後更新:16:35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朱立翹表示,金管局一直將反詐騙工作作為優先任務,而在打擊洗錢方面的工作亦大有進展,令金融系統更為安全。

朱立翹在出席一個活動致辭時表示,去年9月所有零售銀行實施實時詐騙監控系統,5個月內已阻截約230萬美元存入詐騙戶口。在今年首季,金管局接獲有關詐騙的相關投訴,按季和按年分別減少30%和42%。

她又指,與警方合作的反詐騙聯合情報中心於去年11月成立,警方、金管局及銀行業界攜手打擊騙案。

她又提到,零售銀行的合規科技採用率已由5年前的40%,增加至目前的90%。

朱立翹又指,未來需要在人員、數據和系統轉型方面持續投資,以合作解決在金融系統上的問題,並探索如何擴大對詐騙以外的其他重點犯罪類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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