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倉置業(01997)旗下商場消費券計劃引起關注,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表示徵詢過法律意見,認為並無違規,又表示考慮延長活動,令更多市民受惠。
海港城及時代廣場,於5月11至17日共同舉辦名為「Rewarding Everyone」的全港性消費獎賞計劃,凡18歲或以上的市民,以信用卡於全香港任何實體零售及餐飲商戶單一消費每滿指定金額,可換領100元消費券 (兩張50元);單一消費每1萬元,可額外換領600元消費券 (兩張300元),最多可換領4000消費券。
該項活動是否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引起疑惑,2017年2月,新鴻基地產(00016)商場現金禮券就被指屬於《條例》監管範圍,需要金管局發牌及監管,最後新地收回所有現金禮券。
金管局表示,正向商場方面了解有關情況,一般而言,如計劃涉及消費者消費滿指定金額後,可免費換領一些在指定商店使用的「優惠券」,即不涉及「優惠券」持有人支付款項予發行人,多屬《條例》下獲豁免範圍之一,此類豁免亦不涉及計劃的儲值金額是否低於100萬港元。
金管局發言人又說,另一方面,如一計劃涉及用戶支付款項予計劃發行人,換取一些儲值額以於不同商店作消費,則多屬儲值支付工具,須受金管局的監管。
至於九倉計劃是否屬監管範圍,發言人說正向商場方面了解情況。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則重申沒有違規,集團表示,消費券不是儲值工具,沒有任何儲值功能,不可兌換現金,也不能當貨幣使用,不能單憑消費券換領貨品或服務。顧客必須在海港城或時代廣場消費滿指定金額,才可使用相關折扣,該折扣亦只可在指定商場和商店內使用。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表示,已徵詢法律意見,是次推廣計劃並不受金管局規管,亦沒有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相關法律規定。並表示,已跟香港金融管理局接觸,並清楚解釋。
海港城和時代廣場又表示,推廣計劃反應熱烈,正考慮延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