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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指涉違規經營公司 壹傳媒發公告:無人被捕或提控

社會事

黎智英被指涉違規經營公司 壹傳媒發公告:無人被捕或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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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指涉違規經營公司 壹傳媒發公告:無人被捕或提控

2020年06月17日 23:54 最後更新:06月18日 10:34

董事會認為集團業務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壹傳媒今日發公告指,注意到近期新聞稿已報道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黎智英因無牌經營公司服務業務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現正接受調查。公告指,事件中未有人被捕,警方也無對黎智英提出任何指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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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在公告中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主任於昨日曾到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位於灣仔駱克道東超商業中心的註冊辦事處,並從辦事處取走某些文件。事件中沒有人被捕,也沒有對黎智英提出任何指控。壹傳媒又指,鑑於上述事件尚在調查階段,公司董事會認為該事件不會影響黎智英繼續履行其為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的角色和職務的能力,董事會亦認為集團的財務及業務狀況將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另外,壹傳媒又指,亦注意到近期多篇新聞稿報道一些指控,指由於其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營業處所註冊為力高的地址,有關該處的租賃規定可能已被違反。自這些指控發布以來,香港科技園公司的代表已到該處所造訪,沒有發現集團向力高轉租、許可或分割該處所之擁有,或任何違反相關租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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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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