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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的難處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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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的難處

2020年06月26日 18:05 最後更新:06月27日 17:36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公佈訂立《港區國安法》的說明,當中提到審理有關案件的法官由特首指定。這個規定受到法律界抨擊,認為影響了司法獨立。我覺得可以從幾個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

第一、容許外籍法官審案,已屬寬鬆。我覺得人大常委會容許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法官由特首指定,已屬寬鬆。比對早已就23條立法的澳門,澳門便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相信阿爺是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情況,不完全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但結果引來了另一些批評。

第二是特首指定名單,無損司法獨立。乍聽法律界的意見,他們說特首是球證,又是落場打波,這是在打茅波。其實,這個批評是混淆了指定名單和指定法官審理個別案件。早前曾傳出會設立特別法庭審理國安案件,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人選將會更狹窄。現時採取名單制,似乎是一個比較寬鬆的安排。特首指定可以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名單,相信會按某些條件把部分法官篩走,例如很難想像特首會容許美國籍法官或擁有台灣護照的法官審理國安案件。這些原則不宜向外宣示(考慮和外地的門面關係),只能夠由比較掌握國安情況的特首作出決定。

假若審理個別案件的法官人選,都由特首指派,到時特首可以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官,的確有影響司法獨立的問題。現時的安排是特首指定一系列法官的名單,只是把最不合適的法官剔除了,無損司港獨立之餘,也兼顧了審案的敏感性。

倒個頭來,特首沒有指定法官名單,司法部卻指派了一名美籍法官去審理一單涉及美國的國安案件時,如何保障這個法官能夠中立審案,才是一個大問題。

第三,現有機制不能確保審理國安案的穩妥性。按現行機制,所有法官都由特首委任,權原本在特首,只是目前的安排是特首透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意見去行使這個權力。如果法律界不接受特首指定法官名單審理國安案件的安排,另一替代方法是把特首現行「橡皮圖章」式的任命法官改為實質的任命,將所有不適合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剔出法官的行列,這些人連法官也做不了,當然這個方式,其實更加嚴厲。

試想一下,如果沿用過去的安排,特首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變成橡皮圖章委任法官,對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人選無從支配,假設發生一宗美國間諜收買在港的中國官員,竊取了中國在南部戰區部署的東風21導彈位置的機密,又假設這單案的部分涉案人員要在香港審理,如何防止司法機構不會委任一名美國法官去審理該案呢?首席大法官掌握香港國安的情況,肯定會較特首少,如果屆時特首就個別案件才去建議首席大法官不要安排美國籍的法官去審理這案件,是否會對司法獨立的損害更大呢?

對現行安排提出批評的人,只是一種單向思維,只顧慮司法獨立,不考慮國家安全。其實要平衡上述兩個目的,現在的安排已經是比較好的部署。若不接受,可能會退到像澳門一樣,所有的外籍法官都不可以審理國安案件,或許這是一個更理想的做法,不過,看起來會比現時的安排,更加嚴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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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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