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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妖」有男裝者 也有扮女者闖閨房騙誘良婦

古代「人妖」有男裝者 也有扮女者闖閨房騙誘良婦

古代「人妖」有男裝者 也有扮女者闖閨房騙誘良婦

2020年08月07日 10:00 最後更新:08月15日 21:18

其實也有很多正面故事,如花木蘭代父從軍。

「人妖」是指生理男跨女的跨性別者,華人世界常用於指泰國變性人。有關泰國「人妖」的產生,坊間有說是從印度的「閹人」演變而來,可追溯至十六世紀初印度北方的莫臥兒伊斯蘭王朝。今次說「人妖」歷史,不說泰國說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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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昉《揮扇仕女圖》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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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周昉《簪花仕女圖》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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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焦秉貞《仕女圖冊》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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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寅《王蜀宮伎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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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妖」一詞,早見於戰國時期荀況著作《荀子·天論》:「政令不明,舉錯不時,本事不理,夫是之謂人襖(妖)。」那時「人妖」一般指反常事物。由於古代沒有變性手術,到後來逐漸用「人妖」和「妖人」來代指那些女扮男裝、男扮女裝或心理變態、行為怪異之人。

周昉《揮扇仕女圖》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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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史》記載,南朝齊的時東陽有女子叫婁逞,聰慧機智過人,才華超脫世人。婁逞雖然是女子卻有抱負,認為飽讀經書、滿腹經綸,若是像其他女子般一輩子侍奉男人,就是浪費。於是她把自己打扮成男人,踏出家門,四處遊歷。

同時,因為她廣讀聖書,精通為人處世之道,很受上層貴族歡迎,甚至被任命為揚州議曹從事,最終紙包不住火,婁逞女兒身被人發現,甚至上報到朝廷。齊明帝得知後十分惱怒,下旨撤掉婁逞官職,遣回老家。婁逞被成為婦道人家,而他人都認為婁逞是為「人妖」之舉。史臣曰:「此人妖也。陰為陽,事不可。」

唐代周昉《簪花仕女圖》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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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上,男扮女裝「人妖」有許多,比如明朝作家謝肇淛《五雜俎》就記載成化年間就有一位名叫桑羽中的男子,自少纏足,習女工,作寡婦裝,親近婦道人家「與之姦淫」,「如是十餘年,姦室女以數百」,最終被揭發送官。

在男扮女裝「人妖」中最典型者,要數到清朝一位姓洪的男子。據清朝乾隆進士、知名詩人袁枚的《新齊諧》載,乾隆年間貴州有一個姓洪的美男子,5歲時因父母雙亡,被鄰居一姓付的寡婦收養。付寡婦見洪某長相非常漂亮,是個難得的美少年,心中頓生邪念。為了掩人耳目,她對外謊稱洪某是個「女孩兒」,並刻意將洪某打扮成女孩兒模樣,給洪某留下又黑又長的辮子,並給他纏足,教他學會了刺繡、做針線等女兒活。

清代焦秉貞《仕女圖冊》局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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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洪某長到十二三歲時,擺脫稚氣,模樣初張。付寡婦即開始讓洪某供其淫樂。洪某17歲那年,付寡婦因病而亡。按說,此時的洪某終於擺脫魔掌,可以恢復男兒裝,獨立生活。可惜他卻像女人。只說他那雙三寸金蓮,再加上除了會刺繡等女兒活,甚麼也做不了。

洪某沒有生活依靠,只好外出「教女子刺繡,行其技於楚、黔兩省」。當他在湖北時,江夏一姓杜男子見洪某天生麗質,婀娜多姿,竟然對洪某一見鐘情,欲娶洪某為妻。洪某有口難辯,只好屈從。洞房花燭之夜,杜某方知洪某是個男兒身,惱羞成怒的杜某,一氣之下告官。

因案件特殊,主管法律的提刑按察使親自查驗洪某性別,結果發現洪某「其聲妖細,頸無喉結,發垂委地,肌膚玉映,腰圍僅一尺三寸」。洪某的男兒身確定後,在如何為洪某定罪時,因為清朝的法律對此並無明確的規定,按察使和巡撫意見分歧。

唐寅《王蜀宮伎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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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認為洪某男扮女裝,妖言惑眾,應該判「流放」。而按察使卻堅持認為洪某是個「妖人」,必須處以極刑。洪某對按察使判自己為死罪堅決不服,他認為:「我罪止和奸,蓄髮誘人,亦不過刁奸,與律無死罪。」行刑那天,洪某指着刑場上的斷頭台當眾詛咒:「3年以後,判我死罪的人必然也要死在這裏。」說來也巧,3年後,這位按察使果然因犯罪在那裡被誅殺。

在古代,除了「女扮男裝」的「人妖」,還有許多正面的傳奇故事,比如:花木蘭代父從軍,謝小娥傭保復仇,還有孟麗君、馮素貞奪魁科場等。

「哄堂大笑」這個成語最早是出自於唐代趙璘的《因話錄》,但成語典故卻是衍生自宋代歐陽修所寫的《歸田錄》:「馮相道、和相凝同在中書,一日,和問馮曰:『公靴新買,其直幾何?』馮舉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顧小吏雲:『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因詬責久之。馮徐舉其右足曰:『此亦九百。』於是哄堂大笑。」

宋朝的時候,朝廷中有兩個朝廷命官。一個姓馮,另一個姓和。因此,眾人都分別稱之為和相和馮相。雖然兩人同為宰相,但是性子截然相反。前者做事風風火火,後者卻是悠悠忽忽,所以兩人共事時總是會鬧出不少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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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兩人在中書府辦公時,和相留意到他的同僚換上了一雙新鞋。只見鞋子做工精細,烏黑透亮,馮相穿上它後整個人都顯得精神奕奕。於是,和相便上前,一臉着急地問道:「馮相,你新買的這雙鞋子很適合你!你花了多少錢呀?」習慣做事慢悠悠的馮相自然不理解和相心中的焦急,所以他慢不經心地抬起了左腳說:「九百文錢。」好不容易等到答案的和相一聽只要九百文錢,心裡頓時就變得不平靜了,他氣急敗壞地道:「甚麼!只要九百文錢!怎麼可能!」馮相見他驚訝得合不攏嘴的模樣便繼續道:「我還沒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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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等馮相說完,和相就打斷了他說:「你的怎麼可以這樣便宜的呢?我這雙靴子花了一千八百呀!」本來想不明白的和相突然靈光一閃,轉頭就質問身旁的侍童說:「肯定是你在背後撈油水!看我回去怎樣收拾你!」儘管馮相話被打斷了,但他也沒被和相火急火燎的樣子所影響,而是再次不急不慢地抬起了右腳說:「這只腳也要九百文錢。」

府內在場的官員一開始時不以為然,以為兩人有甚麼磨擦。仔細一聽,才知道原來馮相的靴子也要一千八百文錢,只不過他還沒解釋清楚就被急性子的和相打斷而已。一想到兩人因為性子不同而再度鬧出烏龍後,眾人都不禁大笑了起來。後來人們得知此事後都議論道,兩人身為一朝之相卻因為這樣的一件小事而鬧得洋相百出,到底怎樣治理好國家呢?因此眾人聽後都不禁搖了搖頭,表示着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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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典故提煉出「哄堂大笑」這個成語,意指滿屋子的人都在同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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