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張震遠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成判囚4年 禁任公司董事5年

政事

張震遠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成判囚4年 禁任公司董事5年
政事

政事

張震遠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成判囚4年 禁任公司董事5年

2020年07月23日 15:11 最後更新:15:31

判入獄4年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及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涉嫌2012至13年間串謀下屬蔡達英欺詐證監會和財務公司,上月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和一項欺詐罪成。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今判處他入獄4年。至於前年已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的蔡達英,則被判囚1年。

張震遠。 資料圖片

張震遠。 資料圖片

法官亦批准控方申請,下令張震遠不得任公司董事五年。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串謀詐騙公司呃佣花紅95萬 三名前保險代理罪成判囚25至34個月

2024年04月15日 19:23 最後更新:22:29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