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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中介訛稱助貸款騙保證金 11人被呃逾850萬4男女被捕

財務中介訛稱助貸款騙保證金 11人被呃逾850萬4男女被捕

財務中介訛稱助貸款騙保證金 11人被呃逾850萬4男女被捕

2023年11月10日 17:50 最後更新:18:32

警方偵破一宗財務中介串謀詐騙案,11名受害人合共懷疑被騙去超過850萬元,拘捕2男2女。

中區警區重案組督察嚴思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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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警區重案組督察嚴思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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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今年9至10月,合共收到11名市民報案,指他們收到自稱銀行職員推銷電話,聲稱可以提供低息貸款,然後轉介他們到一間財務中介公司作貸款手續。他們於上環德輔道中一個寫字樓,簽署借貸文件,並且透過現金,支票,或銀行轉賬,給了超過八百五十萬貸款保證金。不過,該公司其後失去聯絡,寫字樓亦人去樓空,於是向警方報案。

中區重案組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展開聯合調查。經過深入情報分析,鎖定一個活躍本地詐騙集團,發現該集團今年10月中開始,利用一個新的公司名,於灣仔軒尼詩道一個寫字樓,繼續進行詐騙。

警方其後採取行動,搜查灣仔的新寫字樓,發現有兩名騙徒正在上址與第十二名受害人處理貸款手續。警方於是拘捕兩名騙徒,並且檢取大量貸款文件,五部電腦,點鈔機,等等。警方9日晚繼續行動,再於中環同葵涌區拘捕另外兩名騙徒。被捕4人全部中國籍,包括兩男兩女,年齡介乎23至29歲,報稱文員,商人和運輸工人,全部被通宵扣查。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向持牌及信譽良好的銀行或者財務公司進行借貸,切勿輕易相信財務中介公司。

廉政公署早前展開貪污調查,揭發多人涉嫌在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串謀詐騙兩間保險公司及「洗黑錢」勾當,訛稱經手處理478份保單,騙取保險公司逾5200萬元佣金。同案女主謀及多名傀儡保險代理早前已被判囚,剩餘6名被告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斥各被告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利誘而犯罪,判各被告監禁12至21個月不等。

是次案件處理的6名被告為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顏梓定、胡健良,江梓瑩。其中3名被告各否認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經審訊後裁定3人控罪均罪成,餘下3人早前已認罪,今一併判刑。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林官判刑時指,各被告串謀詐騙罪責並非相同,不應被視為與主謀串謀洗黑錢情況對等,各被告均沒刑事定罪紀錄,背景良好,惜他們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主謀利誘而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

被告梁紫穎承認控罪,量刑起點為30個月,惟她及早認罪,在審訊中做控方證人,證供提及如何與主謀串謀詐騙永明公司,雖沒提及其他被告,但她影響同案被告認罪,再獲額外刑期扣減,總刑期為13個月。

毛詠嫻的量刑起點為30個月,但由於較遲認罪,酌情扣減四分之一。被告本應可更早判刑,但要等待其他被告審訊,再扣減1個月,總刑期為21個月。

羅雅穎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18個月,但涉及金額較其他被告少,酌情扣減2個月,兩罪總刑期為16個月,同期執行。

顏梓定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沒有刑期扣減,兩罪各判囚18個月,同期執行。

胡健良及早承認控罪,在審訊中作為控方證人。案中涉及「洗黑錢」金額為200多萬,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24個月,扣減百分之五十後總刑期為12個月,同期執行。

「傀儡保險代理」呃5,200萬元佣金案,6人串謀詐騙洗黑錢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傀儡保險代理」呃5,200萬元佣金案,6人串謀詐騙洗黑錢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江梓瑩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洗黑錢罪罪成,量刑起點為18個月。由於被告犯案時未達21歲,酌情扣減1個月,兩罪各判囚17個月,同期執行。

本案17名被告涉及共20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8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1)條。

女主腦盧彥樺早前承認所有控罪。法官判刑時指,盧於案發時聯絡多人成為傀儡保險代理,並利用該等傀儡保險代理的銀行帳戶去處理有關保單收入,於案中扮演重要執行角色,最終判囚46個月;而多名被告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或串謀洗黑錢罪被判囚11個月至22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17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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