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進行「勁草」執法行動,搗破一個涉及操縱足球賽事的外圍賭博集團,並落案起訴4名人士,包括集團主腦、乙組足球聯賽球隊虎門體育會的班主兼教練等,指他們涉在比賽中以逾24萬港元賄賂球員「打假波」操控賽果,藉此經營外圍賭博,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星期四(10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4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15日再訊,各人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
4人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星期四(10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14星期,因案件複雜性,控方需時處理,以等候律政司意見。
四名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均不反對押後,但希望盡快處理及這是最後一次押後。第四被告代表大律師另向法庭指出,希望廉政公署提供文件給辯方,明白案件複雜,但沒理由連任何文件都不提供,只有控罪書及指控。
控方回應當索取到律政司意見後,會給予辯方文件,因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檢控及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
第四被告盧康銘(左)、第二被告蘇俊賢(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即使轉介區院亦可以提供文件。張官提醒控方有責任了解哪些文件可發放給辯方,另建議辯方律師直接去信律政司索取資料。
張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押後,並提醒控方若下次未準備好,要給予法庭交代。4名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並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15日再提訊。
第三被告黃謙進,巴士的報記者攝
4名被告依次分別為姚曉聰(40歲),外圍賭注經營者(俗稱「莊家」);蘇俊賢(32歲),虎門中場球員;曾效力虎門的黃謙進(32歲),外圍賭注仲介人(俗稱「艇仔」);以及盧康銘(30歲),虎門體育會班主兼教練,他以後衛身份參與賽事。
4人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稱,4人於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8月18日其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不誠實地操縱或企圖操縱「虎門體育會」的乙組聯賽足球賽事賽果,藉以詐騙香港足球總會。
此外,被告姚曉聰、蘇俊賢和黃謙進,另各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稱,3人於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18日其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作為代理人的「虎門體育會」足球員提供利益,作為該些足球員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操控或企圖操控涉及「虎門體育會」足球賽賽果)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調查顯示,4名被告涉嫌於該賽季展開前,商討並協議收購虎門以便不法集團經營外圍賭博,過程中盧康銘懷疑收取了6萬港元。姚曉聰其後涉嫌操控虎門的「打假波」策略,於比賽進行期間與蘇俊賢及黃謙進向作賽足球員「打暗號」以操控賽果。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人其後向參與「打假波」的多名虎門足球員先後提供賄款共逾24萬港元,盧康銘及蘇俊賢亦以足球員身份獲分賄款。虎門在該賽季參與12場賽事,其中7場的賽果懷疑被操控。香港足總於該賽季末舉辦「聯賽盃」,涉案人士亦涉嫌繼續操控虎門作賽的4場球賽。
案件編號:ESCC 6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