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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法庭事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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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2026年04月29日 18:01 最後更新:18:04

4男1女使用逾60張非本人的內地扣帳卡購買大量iPhone及金飾,金額達1,500萬港元。隨後警方展開行動拘捕5人,其中1人在警誡下承認使用非本人的扣賬卡買iPhone,但拒交代扣帳卡來源。5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彭亮廷星期三(4月29日)判刑時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5名被告分別為65歲陳永全、27歲羅洪威、27歲陳樂彤、30歲陳紹鋒及23歲鄭禮賢,他們承認串謀詐騙罪。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彭官判刑時強調,本案屬扣帳卡詐騙,與信用卡詐騙在性質上存在明顯分別,扣帳卡必須先在帳戶內預存資金才能使用。本案中警方查扣的所有扣帳卡均不屬於各被告,卡的來源未查明,這一點對被告較為有利。

彭官續指,本案屬於經過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犯罪集團先將電話騙案的贓款轉入他人扣帳卡帳戶,再利用扣帳卡大量購買iPhone、黃金等貴重物品,最終將貨品變現,實現「黑錢」合法化。涉案扣帳卡多達62張,整體串謀金額近1500萬港元,案情嚴重。

彭官認為被告羅洪威與鄭禮賢早在2023年4月已清楚知悉整個計劃,屬涉案程度最深、罪責最重的人;陳永全與陳紹鋒負責轉交扣帳卡、臨時存放贓物及指示購買事宜,但二人並非集團主腦;陳樂彤則在被捕前三天才加入,僅參與一次購買iPhone的行為,罪責最輕。

法庭以54至63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並給予認罪扣減,同時考慮各被告的犯罪紀錄、參與時間、角色輕重及年齡等因素作調整,最終判處陳永全囚40個月;羅洪威囚44個月;陳樂彤囚34個月;陳紹鋒囚37個月;鄭禮賢囚43個月。

法官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法官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案情指,鄭禮賢於2023年6月16日在尖沙咀某珠寶店購買金條及金飾,總價值逾84萬港元,以涉案扣帳卡付款;羅洪威於6月18日在同一珠寶店購買金條,價值逾80萬港元,使用另一張涉案扣帳卡付款;6月20日,羅與陳樂彤在尖沙咀的Apple Store購買45部iPhone 14 Pro Max,總金額逾45萬港元,以三張內地扣帳卡付款;同日鄭在沙田Apple Store購買6部iPhone,價值逾6萬港元,同樣使用內地扣帳卡支付。

2023年6月20日,警方展開行動,在尖沙咀Apple Store外將完成交易的被告當場拘捕,並在車輛內檢獲iPhone、內地扣帳卡等物件。警方同時在沙田截獲陳紹鋒與鄭禮賢,檢獲6部新iPhone、3張內地扣帳卡及多張珠寶店收據。其後警方突擊搜查馬頭角道工廈兩個單位,檢獲點鈔機、電話等證物,全案共查扣62張內地扣帳卡,且全部扣帳卡均不屬於任何被告。

警方對5名被告進行錄影會面,除鄭禮賢外,均保持緘默;鄭承認使用非本人的扣帳卡購買iPhone,但拒絕交代扣帳卡來源。警方檢驗各人的手機,顯示5人與「Sing」於2023年6月16日加入同一WhatsApp群組,「Sing」每日在群內下達指令,指示成員使用指定扣帳卡在指定地點購買不同規格的iPhone及金條,並安排陳永全負責轉交扣帳卡及運送貨物。

案件編號:DCCC6/2025

警方於4月22日至23日,執行名為「龍濤行動」的執法行動,成功打擊一個騙取政府貸款的犯罪集團,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拘捕12名本地人士,涉案金額2500萬元。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高級督察李嘉偉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向傳媒簡報案情。譚偉豪表示,警方在2025年6月獲一間銀行報案,懷疑有人成立傀儡公司,並使用虛假銀行文件,訛稱這些傀儡公司有正常業務,透過政府為支援中小企業融資而推出的「八成信貸擔保產品」計劃申請貸款。當中涉及共14份申請,騙取的貸款金額合共超過2500萬港元。

警方就此積極調查,並悉破該犯罪集團的計劃及鎖定其身份,並在26年4月22日至23日,東九龍總區刑事部探員於全港多區展開拘捕行動。截至目前為止,共拘捕12名人士,罪名為「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亦即俗稱「洗黑錢」罪。

李嘉偉表示,12名本地人士包括10男2女,他們年齡介乎28歲至62歲。部分被捕人士報稱從事飲食業、運輸業或文員,少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被捕人士當中包括1名集團主腦、2名骨幹成員、1名負責處理涉案貸款申請的銀行職員、5名傀儡公司董事,以及3名處理犯罪得益的戶口持有人。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李嘉偉(左)。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李嘉偉(左)。

李嘉偉續指,集團首先會從不同途徑招攬他人,並以金錢回報利誘他人使用其身份開設傀儡公司。同時,集團會為這些傀儡公司偽造銀行文件,訛稱其有正常業務。其後,集團會操控這些傀儡公司董事,與涉案銀行職員申請貸款。

李嘉偉稱,當貸款成功獲批後,集團會在短時間內將相關款項轉移至其他銀行戶口,成為該集團的犯罪收益。調查發現,集團會向這些傀儡公司董事提供數千至數萬港元作為報酬。此外,集團亦會預留少量金錢於貸款戶口內作短期還款,以延遲他人識破其罪行。

李嘉偉指,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本地的詐騙集團。行動中我們亦檢獲大量銀行文件、貸款申請表、電子設備、銀行卡及部分現金。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而我們的行動仍然進行中。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說,政府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為企業提供信貸擔保,並分別於2012年5月及2019年12月推出八成及九成信貸擔保產品,以協助企業獲得銀行商業貸款。

莫愛蘭指,該計劃由按證保險公司負責營運及管理。在處理貸款申請時,銀行必須按照風險政策及商業慣例,就借款企業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信用評估,以及核實其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及業務前景等,以確保借款企業符合申請要求,並提交已核實及齊備的文件予按揭證券公司作最終擔保審批。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

莫愛蘭說,截至今年3月底,八成及九成信貸擔保產品共批出超過49000宗申請,涉及貸款額超過1610億港元。其中超過63%,即約1027億港元的貸款本金已全數償還。計劃累計惠及超過25000家企業及超過41萬名相關僱員。

莫愛蘭稱,為善用公共資源,使計劃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企業,她表代按證保險公司重申,對任何以違法手段取得政府擔保貸款的行為絕對零容忍,並予以嚴厲譴責。按證保險公司會全力配合執法機構調查,以嚴正果斷執法,務求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同時,按證保險公司會繼續與執法機構及銀行業界緊密合作,加強分析可疑個案特點及犯案手法,並按實際情況與銀行業界研究,進一步加強貸款審批前的盡職審查及監控機制,減低計劃的潛在風險及壞帳損失,確保公帑得以善用。

譚偉豪之後作出呼籲,指「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均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提醒市民,騙徒可能聲稱只需提供簡單資料開設公司,便可獲得利潤,但實際上騙徒會利用你的個人資料及虛假文件申請貸款,並在取得款項後逃之夭夭。因此,市民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交予他人,否則不但未能獲得回報,還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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