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法庭事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法庭事

法庭事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5男女認串謀詐騙 分別判囚34至44個月

2026年04月29日 18:01 最後更新:18:04

4男1女使用逾60張非本人的內地扣帳卡購買大量iPhone及金飾,金額達1,500萬港元。隨後警方展開行動拘捕5人,其中1人在警誡下承認使用非本人的扣賬卡買iPhone,但拒交代扣帳卡來源。5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彭亮廷星期三(4月29日)判刑時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5名被告分別為65歲陳永全、27歲羅洪威、27歲陳樂彤、30歲陳紹鋒及23歲鄭禮賢,他們承認串謀詐騙罪。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使用逾60張內地扣帳卡買iPhone及金飾涉款1500萬

彭官判刑時強調,本案屬扣帳卡詐騙,與信用卡詐騙在性質上存在明顯分別,扣帳卡必須先在帳戶內預存資金才能使用。本案中警方查扣的所有扣帳卡均不屬於各被告,卡的來源未查明,這一點對被告較為有利。

彭官續指,本案屬於經過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犯罪集團先將電話騙案的贓款轉入他人扣帳卡帳戶,再利用扣帳卡大量購買iPhone、黃金等貴重物品,最終將貨品變現,實現「黑錢」合法化。涉案扣帳卡多達62張,整體串謀金額近1500萬港元,案情嚴重。

彭官認為被告羅洪威與鄭禮賢早在2023年4月已清楚知悉整個計劃,屬涉案程度最深、罪責最重的人;陳永全與陳紹鋒負責轉交扣帳卡、臨時存放贓物及指示購買事宜,但二人並非集團主腦;陳樂彤則在被捕前三天才加入,僅參與一次購買iPhone的行為,罪責最輕。

法庭以54至63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並給予認罪扣減,同時考慮各被告的犯罪紀錄、參與時間、角色輕重及年齡等因素作調整,最終判處陳永全囚40個月;羅洪威囚44個月;陳樂彤囚34個月;陳紹鋒囚37個月;鄭禮賢囚43個月。

法官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法官指,本案屬高度策劃、有預謀且手法精密的行為,判5名被告監禁34至44個月不等。

案情指,鄭禮賢於2023年6月16日在尖沙咀某珠寶店購買金條及金飾,總價值逾84萬港元,以涉案扣帳卡付款;羅洪威於6月18日在同一珠寶店購買金條,價值逾80萬港元,使用另一張涉案扣帳卡付款;6月20日,羅與陳樂彤在尖沙咀的Apple Store購買45部iPhone 14 Pro Max,總金額逾45萬港元,以三張內地扣帳卡付款;同日鄭在沙田Apple Store購買6部iPhone,價值逾6萬港元,同樣使用內地扣帳卡支付。

2023年6月20日,警方展開行動,在尖沙咀Apple Store外將完成交易的被告當場拘捕,並在車輛內檢獲iPhone、內地扣帳卡等物件。警方同時在沙田截獲陳紹鋒與鄭禮賢,檢獲6部新iPhone、3張內地扣帳卡及多張珠寶店收據。其後警方突擊搜查馬頭角道工廈兩個單位,檢獲點鈔機、電話等證物,全案共查扣62張內地扣帳卡,且全部扣帳卡均不屬於任何被告。

警方對5名被告進行錄影會面,除鄭禮賢外,均保持緘默;鄭承認使用非本人的扣帳卡購買iPhone,但拒絕交代扣帳卡來源。警方檢驗各人的手機,顯示5人與「Sing」於2023年6月16日加入同一WhatsApp群組,「Sing」每日在群內下達指令,指示成員使用指定扣帳卡在指定地點購買不同規格的iPhone及金條,並安排陳永全負責轉交扣帳卡及運送貨物。

案件編號:DCCC6/2025

警方經深入調查,鎖定一個跨境詐騙集團,並於前日(10日)展開執法行動,成功以「串謀詐騙」及「處理贓物」罪拘捕三男一女,涉嫌與86宗可疑交易有關,涉案金額超過700萬港元。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表示,經深入調查,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鎖定一個利用跨境詐騙手法、盜取內地受害人銀行卡資料、並在香港大型連鎖零售商店進行巨額購物的犯罪集團,並於6月10日展開執法行動,成功以「串謀詐騙」及「處理贓物」罪拘捕3男1女,涉嫌與86宗可疑交易有關,涉案金額超過700萬港元。

警方表示,在內地執法部門、本地金融機構及本地大型連鎖零售商店的全力協作,警方在前日拘捕了4名本地及內地人士,包括3男1女,年齡介乎32至35歲,當中兩人持雙程證,兩人為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該集團與今年5月至6月期間發生的86宗可疑交易有關,涉案金額總值超過700萬港元,牽連最少50名內地受害人。

警方指出,集團的犯案手法是透過不同類型的網上騙局,先騙取內地受害人的網上銀行及銀行卡詳細資料。然後,他們將受害人的扣賬卡或信用卡綁定到手機支付系統,再派人來到香港多間大型連鎖零售商店進行大額購物。他們主要購買名貴中成藥及高價護膚品,單次交易金額可達數十萬港元。警方相信,集團是利用這些容易轉手的貨品,將騙取的款項洗白。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包括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聯同本地金融機構核實交易紀錄,並與相關執法部門緊密合作,成功鎖定集團的運作模式。調查發現,集團會安排成員,包括一名內地男子,到香港各區的連鎖商店進行涉案交易,然後將貨品交給另一名成員,運送到上水一個地舖倉庫儲存,之後再轉售圖利。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行動中,警方首先在黃埔一間大型連鎖零售商店分店,發現一名集團成員使用懷疑涉案、並且已經綁定手機支付系統的銀行卡,購買了158套、總值超過13萬港元的高價護膚品。該名成員之後將貨品交給同黨,再運回上水的倉庫。警方隨即搜查這個大約200平方呎的地舖倉庫,並在內拘捕了兩名負責接收贓物的集團成員。行動中,警方在倉庫內發現大量全新的保健產品及護膚品,貨品來源有待進一步調查。警方不排除集團同時涉及處理其他犯罪集團的贓物。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詐騙」及「處理贓物」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兩項罪行最高均可判監禁14年。警方強調,無論犯罪集團如何跨境分工、如何試圖掩飾資金流向,警方一定會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構緊密合作,全力打擊。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要小心保管自己的銀行資料及網上登入憑證,切勿向任何人透露。如發現戶口有不尋常的交易,應立即通知銀行及報警。警方亦呼籲零售業商戶,在處理大額電子支付交易時,由於騙徒多數使用綁定了手機支付系統的銀行卡進行交易,商戶可以特別留意顧客是否同一部手機頻繁切換不同帳戶、或使用多部手機進行付款。如有可疑情況,請即時聯絡警方。

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或使用「防騙視伏器」手機應用程式查核風險。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