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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交50萬贖金救遭禁錮KK園兒子 收款「友人」認串謀詐騙判囚32個月 官斥利用事主「救子心切」心態 令人不齒

法庭事

母交50萬贖金救遭禁錮KK園兒子 收款「友人」認串謀詐騙判囚32個月 官斥利用事主「救子心切」心態 令人不齒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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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交50萬贖金救遭禁錮KK園兒子 收款「友人」認串謀詐騙判囚32個月 官斥利用事主「救子心切」心態 令人不齒

2026年05月04日 16:49 最後更新:16:49

青年於2024年向母親表示外出工作後離港,不久致電向母聲稱遭禁錮在泰國「KK園區」,要求母親與自己的友人聯絡並交出金錢,其母遂向友人交出約50萬港元,隨後青年安全回港。經警方調查後拘捕該友人,警誡下表示為5千元報酬前去收取款項。友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余俊翔星期一(5月4日)判刑時指,被告及其同伙利用事主救子心切的脆弱心理來行騙,行為令人不齒,終判囚32個月。

現年25歲被告梁子軒,報稱無業,被控串謀詐騙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陳麗香,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被告及/或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會交付港幣共33萬元及2.5萬泰達幣(一種加密貨幣),以使賴偉樂獲釋返回香港,從而誘使陳麗香交出上述款項。

母交50萬贖金救遭禁錮KK園兒子,收款「友人」認串謀詐騙判囚32個月

母交50萬贖金救遭禁錮KK園兒子,收款「友人」認串謀詐騙判囚32個月

余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23歲,當時女友懷孕,但其收入不穩定,因此在財政壓力下犯案。辯方強調本案與一般隨機性電話騙案性質不同,被告並非專業騙徒,亦非本案主謀。

余官判刑時指,被告及其同伙利用事主救子心切的脆弱心理來行騙,行為令人不齒。惟亦同意辯方所指,本案是單一案件,針對特定的受害人,與一般電話騙案的隨機性、難以偵破性及可在相對低風險情況下,對受害人造成巨大潛在損害的性質。

惟余官認為,本案整體案情嚴重,事主在數日內被騙取總金額高達港幣53萬元,金額龐大,被告亦未作任何賠償。就算被告真的只受人指使而犯案,其角色亦舉足輕重。而被告是在認知下串謀他人行騙事主,騙取一筆可觀款項,行實屬落井下石、趁火打劫。

余官以4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有6項刑事定罪記錄,包括盜竊、猥褻侵犯等,最近一次定罪於2026年2月,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判監禁,而本案正是在該案保釋期間所犯,加刑3個月,但因被告及時認罪,刑期最終下調至32個月監禁。

暫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時指,被告及其同伙利用事主救子心切的脆弱心理來行騙,行為令人不齒。

暫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時指,被告及其同伙利用事主救子心切的脆弱心理來行騙,行為令人不齒。

案情指,女事主陳麗香是賴偉樂的母親。2024年6月21日傍晚,賴偉樂稱外出工作,翌日向事主發報平安訊息。23日晚,賴稱自己被禁錮但暫時安全。24日晚,賴要求事主致電其朋友「Ken」求助。

事主致電後,被告自稱「Ken」到訪事主住所,並使用擴音模式透過WhatsApp致電賴。通話中,賴稱被人「賣豬仔」到泰國或緬甸園區,懷疑是「KK園」,並已簽下「賣身契」。25日,「Ken」來電指園區索要150萬泰銖(約33萬港幣)才肯放人。26日,事主將33萬港幣現金交給被告,被告承諾翌日赴泰國接人。28日,「Ken」再稱需多20萬港幣才可釋放,並表示會協助支付5萬元。30日,事主將2.5萬泰達幣存入「Ken」提供的加密貨幣錢包。

事主付清款項後仍無兒子消息於是報警。其後事主直接與園區負責人聯絡,另支付價值17.5萬港幣的加密貨幣後,賴偉樂於7月12日返港。出入境紀錄顯示,賴於6月21日離港,22日由澳門飛泰國,7月12日返港。

被告出入境紀錄則顯示,其僅於6月28日經港珠澳大橋短暫離境,翌日即返港,期間並無任何泰國行程。

警方調查被告手機後發現,被告於7月12日曾致電「Ken」,告知自己因事件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事發前認識「阿傑(即Ken)」及賴偉樂。阿傑指示他假扮「Ken」,戴耳機聽從指示與事主對話,並於翌日收取33萬港幣,報酬僅5,000元。

案件編號:DCCC592/2025

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造成168人死亡,警方及廉署6月10日起訴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工程公司,以及7名男女共25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案件早前被押後至9月再訊,期間僅2人獲准保釋,其餘5名被告須還押。法庭星期四(6月18日)處理其中一男一女的保釋覆核,33歲女子放棄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另拒絕60歲男子的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押。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9名被告依次為40歲鴻毅董事黃俠然、54歲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建及52歲何建業、44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60歲洪國偉、41歲鍾素芬、33歲李敏;兩間工程公司分別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今開庭處理洪國偉和李敏的保釋覆核,李敏無律師代表,她取消保釋申請及8天覆核,獲蘇官批准。蘇官另拒絕洪國偉的保釋申請,二人均須還押。

蘇官早前批准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及宏業董事侯華建保釋外出,其餘5人須還押。惟當日鍾素芬因未能交出保釋金而須還押,據了解,鍾日前已成功保釋。

黃俠然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建、何建業、吳躍分別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2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另外,黃俠然、何建業、吳躍、鴻毅及宏業,同被控5項誤殺罪。

法庭星期四(6月18日)處理其中一男一女的保釋覆核,33歲女子放棄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另拒絕60歲男子的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押。

法庭星期四(6月18日)處理其中一男一女的保釋覆核,33歲女子放棄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另拒絕60歲男子的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押。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殺死168個人。5項控罪內容按尋獲168名死者的大廈分類,包括宏昌閣81人、宏泰閣82人、宏新閣及宏道閣各2人,以及宏盛閣1人。

案件編號:WKCC2701、27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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