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男女扮銀行職員推銷貸款並以空頭支票行騙 53人受害涉款約560萬

社會事

兩男女扮銀行職員推銷貸款並以空頭支票行騙 53人受害涉款約560萬
社會事

社會事

兩男女扮銀行職員推銷貸款並以空頭支票行騙 53人受害涉款約560萬

2025年10月16日 14:46 最後更新:14:59

自今年二月開始,警方接獲報案,指多名受害人收到假冒銀行職員電話推銷低息貸款,過程中以空頭支票轉賬至受害人銀行戶口,令受害人誤以為已收到貸款不虞有詐,按指示轉賬到指定戶口進行所謂「還款能力測試」,最終發現受騙。警方於10月15日以「串謀詐騙」罪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37歲及58歲的本地涉案男女。

更多相片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吳基駿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吳基駿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由今年2月到10月期間,警方一共接獲53個同類型的報案,損失共約560萬。

由今年2月到10月期間,警方一共接獲53個同類型的報案,損失共約560萬。

吳基駿表示,市民如果收到自稱銀行cold call電話一定要提高警覺。

吳基駿表示,市民如果收到自稱銀行cold call電話一定要提高警覺。

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當,主要因為只查閱了銀行的「帳面結餘」結餘,而無看清「可用結餘」。

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當,主要因為只查閱了銀行的「帳面結餘」結餘,而無看清「可用結餘」。

警方調查發現犯罪集團安排成員改名冒認律師,再到銀行開設支票戶口,以增加他們的可信性。由今年2月到10月期間,警方一共接獲53個同類型的報案,損失共約560萬。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吳基駿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吳基駿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商罪科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鎖定集團成員,並於星期三(10月15日),展開行動,當集團成員到銀行嘗試存入空投支票到受害人戶口時,展開拘捕。行動中,一共拘捕2名集團骨幹成員,罪名為「串謀詐騙」,分別是一男一女,年齡介乎37至58歲,持身份證,報稱客戶服務主任及無業。

由今年2月到10月期間,警方一共接獲53個同類型的報案,損失共約560萬。

由今年2月到10月期間,警方一共接獲53個同類型的報案,損失共約560萬。

當中男被捕人涉嫌改名及開設支票戶口,而女被捕人負責將空頭支票存入受害人戶口。行動當中亦都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支票,支票簿,電話等。兩名被捕人仍然被警方扣查,警方仍積極調查中。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吳基駿表示,希望藉是次機會提醒各位市民,如果收到自稱銀行cold call電話一定要提高警覺,有懷疑應向相關機構核實來電者身份。另外不要因為對方訛稱是專業人士而輕易上當,有需要時候可向相關專業機構甚至他本人作出查證。

吳基駿表示,市民如果收到自稱銀行cold call電話一定要提高警覺。

吳基駿表示,市民如果收到自稱銀行cold call電話一定要提高警覺。

另一方面,在是次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當,主要因為只查閱了銀行的「帳面結餘」結餘,而無看清「可用結餘」。當有支票存入時候,戶口帳面結餘是會即時更新,但銀行其實需要一至兩日時間先至會完成結算,成功結算之後戶口持有人才可動用相關款項。警方提醒市民收款時,應查清楚戶口可用結餘,不要單單以入數紙或者帳面結餘作收款證明。

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當,主要因為只查閱了銀行的「帳面結餘」結餘,而無看清「可用結餘」。

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當,主要因為只查閱了銀行的「帳面結餘」結餘,而無看清「可用結餘」。

如再有懷疑,市民可用防騙伺服器,防騙伺服app,評估來電,網址或銀行戶口風險,亦可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47歲持雙程證男子涉申請「高才通」時,訛稱自己在2001年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星期一(1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缺席聆訊,擔保人稱被告在內地照顧病危母親,至今仍未返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法庭今先後於庭內外呼叫被告的名字,均沒人回應。被告的擔保人出庭解釋,被告於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照顧病危母親為由,獲高等法院批准短暫離港,當時批准條件為被告須於12月26日回港。惟擔保人聯繫被告後,被告稱母親病情反覆,至今尚未返港,指自己並沒棄保潛逃意圖,只希望待母親身體好轉時才回港,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控方指,根據1月8日的出入境紀錄,被告仍未返港,建議法庭發出拘捕令。鄭官認為可由擔保人轉達法庭意思,目前毋須發拘捕令,並將案押後至1月2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但強調若被告再次缺席聆訊,法庭會全數充公70萬元保釋金。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被告陳炳增(47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等2罪,早前經修訂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他於某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B類申請)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該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他、其配偶及一名女兒進入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2135/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