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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通緝涉3.3億欺詐交易 上市公司59歲前主席返港投案周三應訊

法庭事

遭廉署通緝涉3.3億欺詐交易 上市公司59歲前主席返港投案周三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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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通緝涉3.3億欺詐交易 上市公司59歲前主席返港投案周三應訊

2025年07月29日 16:12 最後更新:18:05

廉政公署表示,被通緝的上市公司前主席酈松校,星期二返港投案,星期三將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涉嫌與該上市公司的時任高層人員,藉總值逾3億3千萬元具欺詐成分的物業交易,抬高上市公司的利潤及資產,串謀詐騙該上市公司股東及聯交所。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59歲被告酈松校,是中新集團、現稱上海實業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前主席,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名。

廉署早前就涉及中新集團的貪污投訴進行調查,揭發上述串謀詐騙罪行,2011年2月底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當時已離港的酈松校及中新集團兩名時任執行董事車漢樹及張曜暉。車漢樹及張曜暉的通緝令仍然生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酈松校、車漢樹及張曜暉涉嫌於2003年11月至2007年7月,與中新集團的公司秘書及財務總監,串謀詐騙中新集團的股東及聯交所。

控罪有關兩項物業買賣協議,涉及中新集團聲稱以2億1千萬元收購Top Fair Limited 100%股權,以及將中新集團將其附屬公司Noble Time Development Inc.的全部權益,以1億2千3百萬元出售予Northwest Link Investments Limited。

涉案人士涉嫌在中新集團發出的公告、通函及年報,訛稱Top Fair及Northwest Link的擁有人均屬獨立人士,與中新集團或其附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等沒有關連;並就該兩項物業買賣協議的代價及溢利製作虛假會計報表,以及隱瞞酈松校是Top Fair及Northwest Link的實益擁有人。

有關人士涉嫌藉上述有欺詐成分的物業交易,導致中新集團股東相信該兩項交易均屬真實,並使聯交所不能履行有關保障中新集團少數股東的職責。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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