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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社會事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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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2025年08月16日 17:02 最後更新:18:03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報案,指透過網約車平台叫車後,發現司機不熟路,操不純正的本地話,懷疑司機在港非法工作,載客取酬。警方拘捕了該名男子,經進一步追查後,拘捕2男1女本地人,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最初是有市民見網約車司機不熟路,以及操不純正廣東話而被揭發,警方接報到場後,已經以「載客取酬」、「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違反逗留條件」將司機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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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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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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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高度關注事件,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查。初步調查發現,有犯罪集團招攬內地司機來港進行載客取酬。人員在過往兩日,在屯門及落馬洲,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相信是犯罪集團成員,年齡介乎四十一至六十五歲,罪名分別有「串謀詐騙」、「洗黑錢」及「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被捕人現正被扣查當中。至於涉案的兩名內地司機,早前被控以相關罪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得知,犯罪集團涉嫌今年年中開始招攬內地人來港進行載客取酬。集團事先安排內地司機申請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在司機以訪客身份來港後,再向他們提供由集團成員登記的私家車及網約車平台帳號。事成後,集團就以現金方式同司機拆賬。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更發現,集團的分工仔細明確,有成員負責車輛登記,而他們用同一個地址登記了十八部同款同型號的混能私家車,同一隊車隊無異,亦有成員充當平台戶口登記人,並將名下的轉數快戶口、銀行戶口、電話號碼及通訊地址作平台戶口登記。而當中調查亦發現有戶口用了偽造的香港身分證登記。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而網約車平台戶口登記程序,是需要登記人在應用程式內上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香港駕駛執照、車輛保險文件及車輛正面照片,並同意用戶服務協議,當中註明戶口不得借用、租用、轉讓、售賣或以任何方式允許第三方使用,而司機本人及車輛均需與登記資料一致。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相信,犯罪集團的整個運作是聘用內地司機,用欺詐手段偽造的香港身分證瞞騙平台同乘客,從中圖利,罔顧道路使用者安全。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在追究責任及賠償方面會遇上重重困難。警方調查仍然進行中,正繼續搜捕其他集團成員。

廉政公署早前展開貪污調查,揭發多人涉嫌在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串謀詐騙兩間保險公司及「洗黑錢」勾當,訛稱經手處理478份保單,騙取保險公司逾5200萬元佣金。同案女主謀及多名傀儡保險代理早前已被判囚,剩餘6名被告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斥各被告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利誘而犯罪,判各被告監禁12至21個月不等。

是次案件處理的6名被告為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顏梓定、胡健良,江梓瑩。其中3名被告各否認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經審訊後裁定3人控罪均罪成,餘下3人早前已認罪,今一併判刑。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林官判刑時指,各被告串謀詐騙罪責並非相同,不應被視為與主謀串謀洗黑錢情況對等,各被告均沒刑事定罪紀錄,背景良好,惜他們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主謀利誘而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

被告梁紫穎承認控罪,量刑起點為30個月,惟她及早認罪,在審訊中做控方證人,證供提及如何與主謀串謀詐騙永明公司,雖沒提及其他被告,但她影響同案被告認罪,再獲額外刑期扣減,總刑期為13個月。

毛詠嫻的量刑起點為30個月,但由於較遲認罪,酌情扣減四分之一。被告本應可更早判刑,但要等待其他被告審訊,再扣減1個月,總刑期為21個月。

羅雅穎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18個月,但涉及金額較其他被告少,酌情扣減2個月,兩罪總刑期為16個月,同期執行。

顏梓定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沒有刑期扣減,兩罪各判囚18個月,同期執行。

胡健良及早承認控罪,在審訊中作為控方證人。案中涉及「洗黑錢」金額為200多萬,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24個月,扣減百分之五十後總刑期為12個月,同期執行。

「傀儡保險代理」呃5,200萬元佣金案,6人串謀詐騙洗黑錢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傀儡保險代理」呃5,200萬元佣金案,6人串謀詐騙洗黑錢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江梓瑩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洗黑錢罪罪成,量刑起點為18個月。由於被告犯案時未達21歲,酌情扣減1個月,兩罪各判囚17個月,同期執行。

本案17名被告涉及共20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8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1)條。

女主腦盧彥樺早前承認所有控罪。法官判刑時指,盧於案發時聯絡多人成為傀儡保險代理,並利用該等傀儡保險代理的銀行帳戶去處理有關保單收入,於案中扮演重要執行角色,最終判囚46個月;而多名被告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或串謀洗黑錢罪被判囚11個月至22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17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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