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提出網約車發牌數目將實施「總量管控」,考慮因素包括市民需求、行業發展及道路負荷等。有立會議員表示,希望數量平衡各方利益。
莊豪鋒。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議員莊豪鋒認為,建議中的約1萬個牌照起步點屬「合理平衡」。他解釋,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相信此數量可同時兼顧市民需求、網約車發展與的士業界利益。他強調,合法化後政府應完善配套監管,包括規管平台佣金及車輛保費等。他更建議政府每半年就網約車運行情況進行檢討,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牌照數量,以確保三方利益得以平衡。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 陳恒鑌FB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則認為,網約車發牌應「循序漸進」,且總量應少於的士。他指出,不少地區的例子顯示,若網約車數量失控,恐導致司機之間出現「內卷化」惡性競爭,損害行業整體利益。他認為政府是次先公佈諮詢文件而非具體規管細節,是尊重民意的表現,相信先收集社會意見再逐步推進,能提升業界與市民對政策的接受度。
智慧出行聯合商會主席周國強表示,網約車在香港發展已是大勢所趨,但他擔憂若發牌數目過多,會進一步加劇金鐘、尖沙咀等熱門地區的交通擁堵。他透露,的士行業現時的日均載客量約為75萬人次,相較於最高峯的130萬人次,仍有大量運力未被釋放。他呼籲的士行業應全面「電子化」及「車隊化」,以提升服務質素,滿足市民需求。
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最快將於今年第四季投入營運,為乘客提供多元化的出行選擇。運物局星期一(5月11日)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詳情,文件強調會「動態評估適時調整」,政府會繼續聽取各界的意見,並從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和乘車體驗,以及相關實際運力對道路資源和公交生態的影響等各方面作考慮,以便在稍後提交予立法會的憲報公告中就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數目訂立上限。
網約車。fb圖片
文件指出,普遍的看法是,政府在釐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應充分考慮市民需求和乘車體驗,運輸署進行的需求調查已反映每天均有不少市民使用網約車出行,當局應該發出足夠數量的車輛許可證以應對有關需求。文件引述顧問公司估算,指本港每日的網約車行程為11.4萬程,估計恆常提供網約車服務的活躍司機數目應少於3萬名;約六至七成司機為平均每周工作時數少於20的兼職司機,網約車平均運力遠較的士低,即使假設網約車平均每天營運約6個小時,也只等同的士每天所能提供運力(18個小時)的三分之一。換言之,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的運力。
資料圖片。
就具體發牌數目而言,有意見指出,網約車服務的需求會隨着經濟發展和遊客增長而增加,而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網約車的數目往往是的士的數倍,因而認為政府應發出多於現時的士數目(約1.8萬輛)的車輛許可證。另一邊廂,也有意見認為香港情況獨特,不應照搬其他地方的經驗,加上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是全新的政策,政府在釐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應採取更審慎的態度,在照顧市民的出行需求以外,亦考慮本地的實際情況和行業發展,讓規管制度順利平穩落地;其中,一些聲音主張應發出至少1萬個車輛許可證,亦有意見認為可發出多於此數、但不多於的士數目的車輛許可證(例如約1.5萬個)。有關數量的網約車所能提供的運力大約等於數千輛的士的運力。
運物局
在立法和推行時間表方面,政府計劃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多項附屬法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在立法會完成審議後,當局會隨即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於第三季邀請有興趣的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並同步推出的士和網約車綜合筆試,以及於第四季邀請車輛和司機申請相關的許可證,並陸續公布申請結果。與此同時,獲核准的網約車平台會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工作,包括招募車主兼司機登記並進行認證,以及落實各項規管措施以符合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
據悉,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的運力。有意見認為,將牌照數目設定在1萬至1.5萬輛的區間,是一個合適且審慎的起步點。基於上述的運力分析,1萬至1.5萬輛網約車,實際上只等同於數千輛的士的運力。該意見建議當局可考慮「中間落墨」,相信此數量能應對初期的營運需求。
文件亦透露,政府將於附屬法例中訂明車輛許可證的有效期和續期安排,並建議引入最低營運要求。具體而言,網約車須於許可證有效期內完成指定行程數目,例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其許可證方可獲續期。車輛許可證可獲續期多於一次,但自許可證首次發出日起計,總時長不得超過5年。
知情人士透露,當局在引入規管後,會因應市場發展和實際營運情況,例如供求變化及乘客體驗等,進行總量管控和動態評估。當局將適時檢視牌照數目是否需要作出調整,以避免因無限制地發牌而引發惡性競爭、道路堵塞等負面後果,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