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政事

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政事

政事

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2020年08月10日 13:17 最後更新:13:34

經過協調港台記者及攝影師獲准進入採訪區內採訪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兒子,以及多名高層涉違國安法被捕,大批警員今早到壹傳媒大樓搜查,各大本地及海外傳媒紛紛到場報道,其中港台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

警方封鎖壹傳媒大樓調查,港台等被拒絕進入採訪區。

警方封鎖壹傳媒大樓調查,港台等被拒絕進入採訪區。

今早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向傳媒簡介案件時,港台被拒絕進入採訪區。警察公共關係科指,由於現場並不寬敞,只能容納少部分傳媒,故揀選一些「本地、規模較大」、過往沒阻礙警方行動及對警方帶來威脅的傳媒入內,港台、《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及多家網媒被拒絕。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港台表示,攝影記者當時得知李桂華將會就搜查行動見傳媒,要求由壹傳媒集團總部的後門前往前門的採訪區,警方表示安排中,直至見傳媒的環節完結仍未獲安排。其後經過協調,港台記者及攝影師獲准進入採訪區內採訪。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